原标题:关注|18岁女生因“社会摇”纠集百人械斗,永和桥聚众斗殴案主犯出庭受审

当时因“社会摇”,

引得百人聚众械斗,

昨日,

案件“主角”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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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永和桥附近聚众斗殴案件起因查明,竟是为了一段舞蹈视频……

南宁永和桥附近聚众斗殴案告破,警方抓获20名犯罪嫌疑人!

备受关注的永和桥“2·25”聚众斗殴案,其中的主犯陆某琪及从犯莫某以涉嫌聚众斗殴罪,于昨日上午在江南区法院出庭受审。庭审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参与聚众斗殴犯罪事实无异议。本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日进行宣判。

今年2月25日23时许,江南区永和桥附近发生一起百余人持械斗殴并致多人受伤聚众斗殴案件,事发现场视频在微信等网络媒体大量转发,引起社会广大关注。5月23日,江南区法院对9名犯罪嫌疑人其中5名进行开庭审理,并于当月30日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5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两年三个月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

警方逮捕涉案人员。

经依法查明,案发前两天的2月23日,未成年人黄某权(另案处理)在网络“说说空间”发布了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被陆某琪发现。后陆某琪以黄某权抄袭其原创的“社会摇”四步舞为由发生矛盾,双方约定于2月25日晚在永和大桥聚众斗殴。

江南区检察院指控,发生矛盾后,犯罪嫌疑人陆某琪将双方互相谩骂、约架斗殴的信息截图发到由其组建的QQ群讨论组,煽动其他成员参与聚众斗殴,并共同讨论斗殴具体事宜,以致聚众斗殴最终发生。

案件主要人物“小辣椒”陆某琪。

陆某琪、莫某一行人行至永和大桥南金砖茶城门口时,与黄某权、方某宽(另案处理)纠集的大沙田一方约20人相遇,双方人员互扔自制的爆炸物“红牛罐”,并持刀具、钢管互殴。斗殴过程中,被告人陆某琪在现场全程参与,被告人莫某将自制的爆炸物“红牛罐”扔向大沙田一方人员,并持长刀冲上去与对方人员打架。大沙田一方人员方某宽被砍伤,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陆某琪组织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进行大规模的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系本案的首要分子;被告人莫某积极参与聚众斗殴,系本案的积极参与者。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陆某琪、莫某共同故意实施犯罪,其中被告人陆某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莫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被告人陆某应当按照其所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对被告人莫某应当从轻处罚。

庭审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参与聚众斗殴犯罪事实无异议,本案择日宣判。

来源:南国早报、南宁晚报、广西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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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卢超 编辑:李慧婷 唐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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