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11日0时至1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邢政办字〔2018〕81号)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呼吁大家减少出行及户外活动。市区限行情况是这样的:

市主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规则与北京保持一致。

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7︰00至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外地牌照车辆与本地车辆同样受限行限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禁止2006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四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预警IV级、Ⅲ级、Ⅱ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其中,红色预警是指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内容将包括:未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市区及各县(市)大气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范围、可能持续时间、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潜在的危险程度、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公众健康防护提示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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