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按照国家计划,到今年年底,全国范围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就要告一段落了。但土地确权仅仅是农村土地改革的开始,接下来的一系列重要事项,需要咱们农民朋友特别注意。拿到这4个证书,土地确权才算完成

  不少农民朋友认为只要领取到土地确权证书就算完成了确权,其实不然。

  你还要拿到以下4个证书: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主要是指土地承包人对土地的使用、占有和收益权利的确认。凡是从事农业经营种植活动,按照土地承包制度履行过相关的手续,都可以分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的所有土地归属权都是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而这一证书正是赋予农民土地使用权的证明,等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民这个证书就派上了用场。

  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这一证书表明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如果缺少这项证书,宅基地流转、宅基地拆迁补贴等等农民都享受不到!

  农村房产证:农村房产证也就是不动产登记证,是农民享有房屋使用权的标志,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具有继承性。另外伴随着农村金融行业的发展,农村房产证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等,重要性非同一般!

  土地确权没归到自己名下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在进行时,部分农民因为在外务工、户口等原因确权没有归到自己名下,这时候应该注意:

  农村承包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责任制,也就是整个一户都属于共有人。

  如果是在父母名下,不用担心没有确权到自己名下,因为父母去世后,同一户成员的子女可以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

  如果是在兄弟名下,一直没有分户,你就是土地的共有人;但假如进行分户,土地的划分就有可能带来土地纠纷,致使自己吃亏,最好是在土地确权三次公示期间,变更确权内容。

  土地共有人意味着这个人将和户主共同享有这承包地的相关权益,比如承包地被征用的话,征地补偿款里还应有土地共有人的一份,甚至针对承包地的补贴也应有土地共有人的一份。

  没分到地,还有3种途径可以走:为了让新增人口能分到地,国家也提出了另外一个原则,即“大稳定、小调整”。换句话说,大规模重分土地不可能,但微调还是可以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当中明确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1.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在2003年以前,各个村是可以最多预留当地耕地面积的5%作为机动地的,这些地新增人口和没有土地的农民都是可以申请承包的。

  2.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新增加的土地。比如村里可能二轮分地的时候还有一些荒地没开发,后来开垦了但是暂时还没有承包户,那么没地的农民是可以去申请分配的。

  3.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现在进城的农民越来越多,有的在城市稳定之后可能会选择自愿交回土地,看准机会可以尽早申请。

  如果说以上几种情况都申请失败了,但是想让下一代有自己的土地,那就只能通过办理分户手续,在孩子成家之后按正规途径分户,然后协议分割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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