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分爲好多種,比如財產險、

重大疾病險、理財類保險等等。

有一種叫意外險,

這是以被保險人

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殘廢,

爲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購買這種保險,

就是爲了讓被保險人或其家屬,

在發生意外的時候,

能夠得到一些經濟上的安慰。

鎮江新區居民凌先生向我們反映,他的妻子因爲意外身亡,但承保的泰康人壽公司的賠付卻難以兌現,是怎麼回事?

凌先生在興港東路開了一家玻璃店,

已有近20年的時間了,

15年前,他和來自河南的王女士結婚,

此後兩人分分合合,

直到7年前再次復婚。

在今年5月5號,發生了一件事情。

凌先生:

想把玻璃挪過來,第二天工人來了,我們看有幾個品種,扒開來看的時候,她推的,架子也很高站上去,一下子沒推住,玻璃就壓着她倒下來了。

凌先生說,因爲經營上的考慮,

他們準備把另外一半的廠房,轉讓給其他公司。

當天,他和妻子下班後準備清點下玻璃,方便第二天的搬運。

妻子負責在正面頂住玻璃,而凌先生負責清點玻璃。因爲玻璃太重,妻子沒頂住,十幾片玻璃倒下來砸到了兩人。

凌先生:

我當時暈了幾分鐘,好像是嚇傻了,然後我起來後趕緊的自救,用這個鐵鍬把玻璃扒開,扒不動,我覺得太多了,十幾片玻璃呢,一片玻璃一百多斤重呢。

凌先生說,他當時立刻到旁邊的企業找人來幫忙,同時報了警,在別人的幫忙下,他將妻子拉出了玻璃堆,但爲時已晚。

凌先生:

頭扒出來一看,頭砸得滿臉是血,我一下嚇呆了,120先把我弄到車子上,後來他們把我老婆弄到車上,把她從玻璃堆裏扒出來,扒出來送到120車子,到大港醫院,當時就說沒氣了。

凌先生:

他說你這個(證明)不屬於意外死亡(證明),我說這個怎麼不屬於意外的,我說你可以到派出所去了解。

凌先生表示,

經反覆協商,保險公司提出,

凌先生可以自己寫一份證明,

要求公安機關認可非正常死亡

是意外身故的一種稱謂。

不過,這一想法被公安機關拒絕了。

凌先生:

公安說這個不能出,我們統一的,不管什麼意外死亡,電死、溺水啊什麼的,都是非正常死亡,你如果想說非正常死亡是意外死亡,那你讓保險公司自己來調取資料。

凌先生稱,從6月份開始,泰康人壽公司一直以此爲由,拖着不肯辦理賠付事宜,那麼,事情是不是像他說的一樣呢?

記者隨後找到了泰康人壽鎮江分公司,兩位負責人接待了記者,她們表示,事情完全不像凌先生說的一樣。

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公司負責人:

我們自己出車,帶他去打了證明,因爲警官出警的現場的東西是不可以對外的,我們是過去看的。

泰康公司負責人表示,

在今年6月,公安部門

拒絕開意外死亡證明之後,

泰康公司已經安排專人

與凌先生一起,

到公安部門調取了相關資料,

已經認可了凌先生提供的

非正常死亡證明。

同時,8月9號晚上,

在保險行業協會的幫助下,

他們已經與凌先生協商完畢。

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公司負責人:

他多了兩個受益人,就是要提供資料來,我們正常給他賠。

負責人告訴記者,

當時的保單上並未填寫受益人,

而公司調查後發現,

凌先生和王女士有個女兒,

而王女士還跟其他男子育有一子,

兩人都是法定受益人,

這才拖延了時間。

同時,泰康人壽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

凌先生除了在泰康公司

爲王女士購置了意外險外,

還在其它公司購置了同樣的意外險。

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公司負責人:

他在好幾家公司都投意外險,有六家,全給她買的都是意外險。

記者隨後也向保險行業協會覈實了此事。協會工作人員表示,8月9日他們確實組織了這場協商會,讓凌先生與六家保險公司當面協商,不過保險行業協會並未參與此次協商。

保險行業協會辦公室 丁主任:

我們在行業內查了一下,在幾家公司都買了保險,大概五六家公司,他時間比較短,買了很多保險,這個事情我說我們沒有證據我們不好說,保險公司你要是有想法你自己去調查。

但是對於保險公司的說法,

凌先生卻表示,

雙方並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凌先生:

我說你究竟什麼時候賠付,已經這麼長時間了,他到現在沒有明確答覆,我說你什麼時候給,你好多公司領導在這邊,你寫個承諾給我,他不肯寫承諾。

目前,雙方仍在做進一步協商。

來源:《看見大市口》、“鎮江民生頻道”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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