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2019年11月19日決定:任命鄧炳強爲警務處處長,免去盧偉聰的警務處處長職務。關鍵時刻,香港換了警務處處長。

關鍵時刻,香港換了警務處處長

關鍵時刻,香港換了警務處處長。

11月19日上午,新華社發佈消息: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2019年11月19日決定:任命鄧炳強爲警務處處長,免去盧偉聰的警務處處長職務。

就一句話,不到100個字,但在當前特殊的大背景下,相信引起很多的關注。

一些朋友問:爲什麼香港警務處的處長,還要國務院來任免?

這其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明確規定的,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特區行政長官可行使的一項職權就是:

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員: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員職務……

所以,不必奇怪,警務處處長必須由特區行政長官提名和建議,中央政府來任免。

關鍵時刻,香港換了警務處處長

那鄧炳強又是誰呢?

香港警務處的公開資料顯示:

鄧炳強1987年就加入香港警隊,任職督察。

警務處對他的評價是:

在警隊服務期間曾駐守多個單位,對刑事調查工作、國際聯絡事務及行動指揮方面,均擁有豐富經驗,他在2018年獲頒香港警察卓越獎章。

2006年至2008年期間,鄧炳強借調國際刑警組織,並擢升爲國際刑警組織有組織犯罪及暴力罪案組的主管。

他以自己不凡的成績,過去幾年穩步晉升。

2015年,他晉升助理警務處長,出任港島總區指揮官及主管人事部;2017年,他晉升至高級助理警務處長,並獲委任爲行動處處長;2018年,他再獲晉升獲委任爲警務處副處長(行動) 。

關鍵時刻,香港換了警務處處長

鄧炳強擁有社會科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及國際安全及策略碩士等多個學歷。他曾在香港、內地以及海外多所高校受過訓練,其中包括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上海浦東干部學院、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英國皇家國防學院、以及國家行政學院。

關鍵時刻,香港警隊一哥換人,相信在他的領導下,阿Sir們能應對目前的挑戰。止暴制亂、恢復秩序。這也是人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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