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情侶吵架後相約自殺 女友跳河後男友離開未施救被判故意殺人

因感情糾紛發生爭執後,王力(化名)向女友劉雲(化名)提出一同去死。後兩人再次發生爭吵,劉雲跳入河中,王力沒有報警,也沒有采取任何救助行爲便駕車離開。劉雲最終溺水身亡。11月19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因犯故意殺人罪,王力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3個月。

法院查明,2018年8月的一天晚上,王力與其女友劉雲因感情糾紛發生爭執,兩人賭氣並稱精神壓力太大,王力提出一同去死。后王力開着車和劉雲出發,期間兩人再次發生爭吵和抓扯。在行駛到一處大橋時,劉雲讓王力靠邊停車。下車後,王力稱橋下沒有水,要到水深的地方去死。王力返回車上將車繼續開,約幾十米後又停車往回步行,快接近劉雲時,劉雲跳入河中。之後王力沒有實施報警等任何救助行爲,便自行駕車離開。

事發後,王力多次電話諮詢朋友和律師,他的行爲可能承擔的責任和如何不被公安機關發現,律師在電話裏告訴他應馬上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如實陳述事發經過。隨後王力趕到派出所值班室報警求助,謊稱他的女朋與他吵架後離開,現下落不明。派出所接警後迅速開展查找工作未果,同時要求王力繼續查其女友下落並及時通報情況。

之後,劉雲的家人發現女兒失蹤後多次找到或打電話給王力詢問高某蝶去向,但王力卻一直隱瞞劉雲已經跳河的事實,說劉雲是與他吵架後離開的,他也不知道去向,還跟劉雲的家屬四處尋找,迷惑劉雲的親屬。在劉雲家屬的逼問下,王力終於承認劉雲跳河自殺的事情。劉雲家人當即報警。

後劉雲的屍體被打撈上岸,經法醫鑑定,死因系溺水死亡。

庭審過程中,王力表示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法院認爲,王力與劉雲系戀人關係,二人因瑣事發生爭吵後相約自殺,在王力駕車到達案發地,與被害人相繼下車後,非但不勸阻,還有言語刺激,在被害人跳橋后王力明知自己不救助極有可能導劉雲溺水死亡,但其未採取任何救助行爲便離開案發現場,放任結果的發生,其罪過形式表現爲間接故意,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機關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採納。

由於劉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成年人,應當知道跳河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仍執意爲之,故其對死亡後果存在一定過錯,可減輕對被告人的處罰。因王力故意殺人的動機和主觀惡性程度考慮,屬於情節較輕,歸案後如實交代自己的全部罪行,具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主動賠償被害人損失並自願補償,均可酌定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以王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3個月。一審宣判後,家屬認爲一審判決對王力判處有期徒刑4年3個月屬於量刑畸輕,請求法院二審予以改判。

二審法院認爲,原審法院在宣判後,公訴機關未抗訴,王力沒有上訴,案件刑事部分已發生法律效力。在刑事公訴案件中,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對案件刑事部分有意見的,可以通過公訴機關向上級法院提出抗訴,而無權直接對刑事部分提出上訴。

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定性準確,審判程序合法,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判決正確。法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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