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将使用童工列为非法用工,并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在世界的某些地方

许多孩子并没有那么幸运

他们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

在工地、工厂或农田劳作

世界无童工日|把童年还给孩子,对童工Say:No!

2010年1月30日,印度新德里,儿童和他们的父母一起在尼赫鲁体育馆前的建筑工地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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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无童工日”起源于2002年6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90届国际劳工大会,会议决定将每年6月12日定为“世界无童工日”,呼吁世界各国密切关注童工问题。今年的主题是“终结供应链中的童工劳动:事关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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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香烟工厂里童工往烟壳里填充本地生产的烟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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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的叙利亚难民穆罕默德在土耳其埃尔比勒的一家修理厂的车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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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富汗首都喀布尔的一个砖厂,一名小男孩展示自己沾满泥土的双手新华社发(艾哈迈德·马苏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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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5岁的Sonu在集市上帮爸爸卖气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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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儿童靠传统编织手艺补贴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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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路边售卖食物的瘦弱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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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卖茶小女孩做生意间隙攀爬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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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2015世界童工报告》指出,全球目前约有1.68亿名童工,其中8500万名童工所从事的是一些严重伤害儿童身心健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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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4日,在马达加斯加西南部城镇伊拉卡卡附近,一名小男孩紧握绳子降入矿井内。 新华社/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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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使用童工的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将使用童工列为非法用工,并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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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世界无童工日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

让我们一起许愿

愿每个孩子

不再经受贫困和战争

不再承担劳动的重压

愿每个孩子

不再因痛苦和悲伤

而失去快乐成长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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