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9年度建设工作的通知》。4月9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9年度建设工作的通知》。

人间4月,春回大地 万物复苏,2019年的4月不仅春风拂面、春意盎然,更是牵动着万千学子和家长们跳动的心。

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实施“双高”计划,将集中力量建设50所高水平高职学

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八省份发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教育部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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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还发生了哪些与你我息息相关的教育大事?小言为大家进行了梳理,一起来回顾↓↓↓

教育部等13部门联合召开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大会

4月29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林草局、中医药局、中国科协在天津联合召开“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大会。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出席会议并致辞。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举行

4月26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召开,北京大学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项目之一,“未来领导者”国际双学位本科项目正式启动。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刘锦表示,新时代中国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深化,教育部正在实施《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积极开展国际教育合作和中外人文交流。

教育部取消29项证明事项,涉及学籍证明、教师资格申请等

4月25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10项证明事项,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12项证明事项,以及无明文规定但在部分地区或学校实施的7项证明事项,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省份发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4月23日,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发布本省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此前,8个省份已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正在有序推进。

这意味着,高考综合改革进入了由东部改革试点转向中西部推广的新阶段。

教育部:加快制定学前教育法,尽快起草学前教育法草案

4月18日消息,教育部召开2019年第三场“1+1”系列发布采访活动,介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

此前2018年1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专门印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文件;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这是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

教育部发文部署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6月7日开始高考

4月15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要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通知》的附件《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了今年考试时间: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2019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在云南昆明召开

4月11-12日,2019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在云南昆明召开。会议就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2.0,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进行了交流研讨。

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出席会议并讲话,钟登华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教育信息化各项发展指标普遍实现翻倍增长,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教育系统实现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筹协调发展。教育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影响,已经渗透到了教育的各个方面,正在有力地推动教育发生革命性改变。

教育部公布29项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4月1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确定29项竞赛活动为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包括科技创新类、学科类、艺术类。为进一步加强竞赛活动监管,《通知》提出三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竞赛活动日常监管、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

教育部: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妨碍义务教育实施

4月11日,教育部发布《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规定》指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不得诱导家长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入培训机构,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近年来,一些社会培训机构擅自招收适龄儿童、少年,以“国学”“女德”教育等名义开展全日制教育、培训,替代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极个别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去培训机构或在家学习,无正当理由未按法律规定保障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导致相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依法实现,妨碍了国家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严重影响适龄儿童、少年成长发展,危害国家和民族未来利益。

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9年度建设工作的通知》

4月9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9年度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向各示范校提出了四个工作重点,包括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开展师资培训活动,以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通知》提出,要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各示范校要结合本校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创新创业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动高水平教师领衔打造创新创业线上“金课”。每所示范校2019年度要重点立项建设1—2门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并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上线。

教育部将在中西部乡村中小学设首席教师岗,侧重语数外

4月9日,教育部发布通知,决定启动实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2019年在安徽、河南、陕西、甘肃等四省先行试点,由每省遴选5个经济发展相对薄弱的市(州)启动实施。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一步在中西部省份全面推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首席教师岗位以乡镇(不含城关镇)或学区为单位,原则上中小学专任教师在1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1个首席教师岗位;中小学专任教师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2个首席教师岗位;中小学专任教师200人以上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3个首席教师岗位。

教育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将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4月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2年,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通过示范项目带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每人5年不少于5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教育部义务教育处:今年将出台文件加强教研工作

2019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广活动之“走进巴蜀”暨长江经济带基础教育创新大会在重庆市巴蜀小学校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朱东斌表示,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教育部今年还将出台一个加强教研工作的文件。朱东斌说,2019年是基础教育的质量年,教学改革将成为高频词,教师才是深化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他认为,教师最重要、最关键的能力就是爱的能力,“教师应该爱国、爱学生、爱职业。”

教育部2019年度部门预算:学生资助费增加,教师进修费压减

教育部称,2019年按10%压减了培训费、对转制文化企业补助等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2019年,教师进修预算为2013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120万元,教师进修主要反映教育部教育培训专项计划、教育财务管理干部培训专项、高校辅导员队伍培训项目的支出。教育部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精神,压减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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