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將茶葉山分別抵押給四人騙取百萬 多年隱姓埋名生活在小礦場)

八、九年前,浙江湖州安吉縣梅溪鎮某村46.9畝的茶葉山先後轉包或抵押給4人,犯罪嫌疑人曹某騙取百萬餘元後潛逃。之後,曹某在內蒙古一個小礦場隱姓埋名數年。北京青年報記者11月20日從浙江湖州市安吉縣公安局瞭解到,近日該犯罪嫌疑人潛回安吉時被警方抓獲,此案的來龍去脈終於浮出水面。

第一次抵押茶葉山 向投資公司借款30萬元

2006年11月8日,曹某從沃某手上轉包了梅溪鎮某村46.9畝的茶葉山,其中一部分是村集體茶葉山,另一部分是村民的茶葉山。

2010年夏季,曹某開始在外借利息錢,至2011年下半年,外債已有幾十萬元。

2011年8月5日,經朋友介紹,曹某向縣城某投資公司借款30萬元,同時將茶葉山作爲抵押。

雙方除了簽訂借款協議,還簽訂了一份轉讓茶葉山的協議,雙方約定,如果曹某如期歸還借款和利息,轉讓茶葉山的協議自然失效,如果曹某未能按時歸還借款和利息,茶葉山就屬於投資公司的黃某。

拿到30萬元借款後,曹某立即拿去還債。當年,曹某向投資公司的黃某還過12000元利息後,就再也沒有還過錢。

第二次轉包茶葉山 向朋友借款30萬元

2011年11月,曹某又被債主追債,無奈之下,他打起了朋友杜某的主意。

當時曹某向杜某訴苦稱,因爲資金緊張,想把茶葉山轉包,還說了一大堆茶葉山如何好,茶葉市場如何興旺的話。

杜某如同被曹某灌了“迷魂湯”,與曹某簽訂了一份茶葉山轉包協議,約定轉包費用30萬元,承包期20年。

這片茶葉山自然就是之前曹某抵押給黃某的那片茶葉山。

2012年開春,杜某帶着工人一起到茶葉山準備開工,不料當地的村民稱這片茶葉山有問題,已經轉包或抵押給別人了。

杜某聽到這話很詫異,就找曹某詢問,但曹某東躲西藏不見他。直到曹某“跑路”前的一個晚上,曹某向杜某坦白了實情,表示以後會還錢給杜某。

從此之後,杜某再也沒有見過曹某。

第三次轉包茶葉山 轉包費僅22.8萬元

曹某將茶葉山轉包給杜某後,僅過1個月時間,即2011年12月25日,他又找到了周某,表示願意將茶葉山低價轉包。

由於曹某此前向周某借了20.8萬元錢,而曹某又無法還錢,周某只好答應了此事。

他們商量後,約定轉包費22.8萬元,爲了安全起見,周某還找到律師來見證,還要求曹某提供他本人與沃某簽訂的原始轉包茶葉山的協議。

曹某沒想到周某法律意識強,在簽訂新的轉包協議時,便將原始承包茶葉山的協議交給了周某。所以簽訂轉包合同後,周某給了曹某2萬元。

由於周某並不懂茶葉山經營,所以他讓曹某幫忙打理,到時給相應的利潤即可。2012年採茶季結束後,曹某給了周某5萬元。

第四次抵押茶葉山36畝茶葉山借得15萬元

2012年5月11日,經人介紹,曹某找到梅溪鎮的賴女士借利息錢。

賴女士不認識曹某,即使利息再高也不會出借。但中間人介紹稱,曹某可以用茶葉山作抵押,這才讓賴女士放心。

根據雙方商量,賴女士出借15萬元給曹某,歸還期約半年左右,利息4.5萬元。也就是說,半年之後曹某要歸還賴女士19.5萬元。同時簽訂茶葉山抵押協議,約定曹某未按期歸還借款和利息,36畝茶葉山的20年經營權歸賴某所有。

由於曹某此前已將他和沃某轉包茶葉山的原始協議交給了周某,因此他無法再提供原始協議,於是他將原始協議的複印件交給中間人,中間人從中僞造了一份協議,讓賴某信以爲真。

協議簽訂一個月後,有熟人提醒賴女士,稱曹某有點不靠譜,據說已將茶葉山多次抵押或轉包給他人了。

這個消息如晴天霹靂,賴女士到當地瞭解情況,得知曹某確實已將茶葉山抵押或轉包給黃某、杜某、周某等人了。

短短半年時間,四名受害人共被曹某騙走100餘萬元,之後,曹某逃之夭夭。

據瞭解,除了這四名受害人外,還有其他債權人均向法院起訴曹某。最後,法院將曹某名下的一套房子拍賣,相關債權人各得1至6萬元不等。

曹某涉嫌犯罪“跑路”後,縣公安局組織梅溪派出所、刑偵大隊等警力先後赴河南、內蒙古等地對曹某開展過追捕和外出追逃。

最近,公安機關獲得線索,並在縣城某小區將曹某抓獲歸案。原來曹某數年來,一直隱姓埋名藏在內蒙古一個小礦場裏打工,最近礦場倒閉,他悄悄潛回安吉,原以爲自己的行蹤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還沒好好喘口氣就被抓獲歸案了。

得知曹某落網,憋了多年怨氣的賴女士等人拍手稱快,近日向警方贈送錦旗以表感謝。目前,曹某已被批捕,案件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羅崇緯 本文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崇緯_NB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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