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港媒消息報道,九龍城裁判法院19日分別提訊涉嫌襲警、藏有汽油彈等武器而被捕的消防員以及涉嫌藏有違禁武器而被捕的文員,並拒絕了涉案消防員保釋,但批准涉案文員保釋。

據報道,被告消防員爲33歲的方誌雄,控方指出他於11月10日在旺角山東街近西洋菜南街交界,襲警並抗拒警方執法。此外,他還在上述地址被發現藏有攻擊性武器,分別包括4支汽油彈、1支鐵筆、1個鐵錘及1把摺刀,打算將它們用於非法用途。有報道稱,該消防員被看到手持汽油彈,隨後將汽油彈扔掉逃跑,被捕時肘擊警察面部。另一宗案件被告爲25歲男子李日,報稱任職文員。他被控於11月10日,在旺角上海街與弼街交界藏有違禁武器,即1支伸縮棍。

報道稱,被告消防員及文員早前因留在醫院治療而缺席提訊,至今日2宗案件纔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2案均押後至明年1月21日審判,以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還以案情嚴重爲由,拒絕涉案消防員保釋,但批准涉案文員以5000港幣現金保釋,並要求其必須遵守宵禁令及禁足令等條件。

據悉,消防員方誌雄目前已經被停職,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對其進行提訊期間,其懷孕9個月的妻子和30名消防隊同事到庭旁。

(責任編輯:李德全 CM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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