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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德文 / 武漢大學社會學系

  

  [導讀]近年來,有關富豪羣體不安、中產階級焦慮的討論引發社會普遍關注,在抱怨不滿、感慨不易的聲浪中,下層社會卻似乎成了一個失語的角落。然而,下層社會的沉默並不等於心甘情願,也不意味着絕對穩定,正如本文作者指出的,在身份制並未完全消除的今天,稍有不慎,來自下層的政治風險就會隨之而來。今天中國的社會下層,已經不是過去的下層了,分散在多種職業羣體中,其階層處境主要取決於個人的市場能力,而不是相對穩固的身份制,但其命運卻同時受到制度和市場的影響。他們具體是由哪些羣體構成?如果給他們描畫一幅社會學肖像,那會是什麼?他們又通過哪些社會機制,來影響社會接下來的走向?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諸君思考。

  階層構成

  當前處於階層結構下層的職業羣體大致包括如下這些(我不把處於最底層的人們,比如喪失勞動能力的低保戶包括在內)。

  農民。在城鄉二元制度將徹底終結的背景下,這裏的農民已不是指戶籍、身份意義上的農民,而是職業意義上的農民。當前,老人、婦女已是農業生產的主力,但仍有相當一部分中年,乃至青年人因各種原因從事農業或與之相關的經濟活動。由於農業剩餘較少,純粹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的農民很難再“發家致富”,反而容易因自然災害、價格波動以及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陷入困境。

  農民工。絕大多數農民工在城市出賣勞動力,他們或是私營企業的產業工人,或是低端服務業的員工,工作強度高、生活條件差,沒有多少社會保障,很難有上升空間。這是一羣數量龐大,生活境遇較差的下層羣體。

  流動攤販。這部分羣體相當大部分來自於農民工羣體,還有一部分來自於城市貧民(如下崗工人、殘疾人)。他們所從事的營生幾乎不需要技術、資金積累,入行門檻低,但絕大多數流動攤販是非法的,是城市管理部門的整治對象,從業風險較高。對大多數流動攤販而言,這種營生等同於“打工”,只是圖個“自由”便於照顧家庭。

  自僱經營者。這部分羣體的境遇要比流動攤販和農民工稍好一些,基本上依靠自身和家庭的勞動力組織經營,絕大多數還有一定的技藝。出租車司機、夫妻店主、菜場小販等都屬於此類。自僱經營者有一定的積蓄,不足以在大城市立足,但通過努力可以在二三線城市立足,他們可以做到不被迫返鄉。

  半正式行政人員。這個羣體人數相對較少,容易爲人忽視,但在當前的下層羣體中卻極爲重要。絕大多數城市基層部門都會爲轄區的城市貧民提供“公益性崗位”,比如環衛工、城管、社區管理人員、保安、輔警,通過社會招聘,一些農民工也進入了這個行業。半正式行政工作強度大、收入卻不高,有一定的勞動保障,但風險較高,社會聲譽也不好。

  綜合而言,下層羣體所從事的職業較爲龐雜,但其生活境遇都比較差:工作強度大、工資不高、社會保障少、工作風險高,向上流動的機會不多,卻很容易跌入社會最底層。

   流動機制

  我們可以看到,今天社會下層構成的變化,是託了社會流動機制的福。

  當前,階層的社會流動機制已有市場機制主導,身份制的作用大大降低,這使得下層羣體與其他階層間的流動有了更多的渠道。從上世紀50年代末到改革開放前,國家通過城鄉二元結構,基本上排除了普通農民社會流動的可能;改革開放以後,原有的社會流動渠道大大拓寬,再加上新開闢的渠道,下層羣體的社會流動機會大大增加。

  空間流動。物理空間的自由開放是社會流動的前提,在城鄉二元結構下,城市與鄉村是相互區隔的兩個空間,從鄉村到城市的人口流動被限制在極小範圍內。改革開放後的“打工潮”,在事實上破除了城鄉之間的空間區隔,這也意味着下層羣體將與中產階層、社會上層共處一個物理空間。

  職業流動。當前,職業已是階層劃分的主要標準。客觀上,特定的職業與獲得財富、權力和聲望的多少有直接關係,因此,職業流動是社會流動的主要表現。曾經作爲下層的農民,已不僅僅從事農業生產,其職業流動可能是橫向的,如在農民工與農民之間流動,並沒有脫離下層。但是,也有少部分人實現了階層的縱向流動。

  空間流動和職業流動的開放,意味着社會流動機制的改變。

  開放的社會流動機制是化解下層社會怨氣的根本手段,但同時也意味着主流社會空間將面臨巨大的風險。尤其是在身份制並未完全消除的今天,稍有不慎,來自下層的政治風險就會隨之而來。

   暴力邏輯

  爲什麼這樣說呢?我們看一下下層社會的生存世界,是如何影響他們的社會行動的。

  下層社會被其所依存的日常生活世界所限制,他們受制於現代社會的壓力計算體系,無法從各個層面設計自己的人生;較差的生活境遇,迫使他們只能專注於維持基本的生存需求。

  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所從事的並不是具有技術、市場優勢的職業,這注定了他們長期處於“水深齊頸”的狀況中,哪怕碰到一點挫折也可能遭遇滅頂之災。

  以農爲生的農民,由於農業利潤較少,使得其抗風險能力較差,自然災害、市場價格波動都容易使其生活陷入困境;一旦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很容易迫使其陷入生活絕境,成爲最底層的社會救助對象。在城市小工廠打工的農民工,由於社會保障不健全、城市生活成本高等原因,也很難有積蓄;一旦出現經濟危機,或年齡過大無法從事體力勞動,就將被迫返鄉。那些在城市街頭巷尾開摩的、擺流動攤、經營小店鋪的各種職業人羣,其營生可能就是非法的,隨時都有可能被取締。

  因此,在他們的壓力計算體系中,最重要的是維持生計,而非謀求更爲舒適的生活,更不用說獲取較爲平等的政治地位。在這個意義上,其行爲邏輯天然具有保守性,只要能有基本的營生條件,他們就容易安於現狀;但是,如果這些條件不具備,由權力所掌控的再分配資源又無法惠及他們時,他們則可能破釜沉舟,衝擊既有的社會秩序。

  當下層羣體從村莊、單位制中流動出來時,每個個體都被淹沒在市場經濟大潮中,他們之間很難形成明確的階層意識。長期以來,村落共同體和單位制的核心機制是庇護主義的,因此,從這裏產生的觀念並不具有改造公共政治的動力。當農民工、下崗工人、流動攤販等從不同的村莊、單位流入城市時,他們所秉持的仍然是庇護主義的意識形態,盡力將自己納入親人、同鄉、朋友等構成的社會網絡中。這種通過私人關係形成的庇護網絡,並不具備組織能力,也沒有超越特定羣體的階層意識,因此,即便是事實上存在集體行動,也很難說具有公共性。

  然而,這並不意味着下層就不會去影響公共政治。只不過,影響的方式和中、上階層不一樣而已。

  在個體面前,政府過於強大,沒有哪一個處於下層的人會主動挑戰政府權力,“下層政治”的基本面是逃避而非抗爭。問題是,一旦政府過於漠視“下層”,他們唯一的討價還價方式是暴力。最近十多年來,在城市治理、徵地拆遷等領域不斷髮生的暴力事件,包括在信訪治理中暴力化傾向不斷加強,表明暴力已經成爲社會議價系統的一部分。由此,當下層與政府打交道時,即便雙方都不願意製造惡性事件,也傾向於通過暴力脅迫對方。

  當暴力成爲社會議價系統的重要砝碼時,社會運行機制隨之改變。

  怎麼辦?

  在改革開放前的階層結構中,階層之間的等級秩序是通過空間區隔來實現的,這便是城鄉二元結構。但社會演化到現在,階層結構已不再建立在空間區隔的基礎上。大家已經直接暴露在對方的面前。

  這個時候,該如何對待下層?

  我想說,當前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以及城鄉統籌政策,可能沒有注意到,將有限的資源用於投資,並鼓勵農民,包括農民工將有限的剩餘用於城市買房定居,表面上看是進一步讓城市和農村一體化,卻有可能在固化下層結構。因爲,當前下層羣體是基於職業選擇,只要其仍然從事高風險、低收益的職業,哪怕真正實現了城市定居,也仍是下層。

  就是說,國家應該提升社會下層在制度中的地位,在國民權利、公共服務上對所有人一視同仁,從而提升下層社會在市場中的地位,從而,不再是在同一個社會空間中,維持下層人數越來越龐大的剛性階層結構,而是最大限度地提升下層,至少改善他們的階層處境。

  完善再分配體系的關鍵還要讓下層有出路。給下層出路不僅僅是要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讓生活失敗者不至於陷入絕境,還要保障階層流動的暢通。因此,在社會政策的制定上,應該避免把下層固定在特定的城市空間。比如,應當採取措施避免保障房、公租房、城中村、棚戶區等下層甚至底層聚居地成爲城市邊緣空間。

  本文原載《南風窗》2014年第18期,原標題爲“下層社會是如何生存的”圖片來源於網絡,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繫版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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