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汽大衆提交的情況說明顯示,公司沒有叫張超的總監級別人員,同名員工都表示不認識董某。董某以低價買車爲由收取20多名被害人近千萬元,最終沒有實現車輛交付,董某涉嫌詐騙罪被公訴,朝陽法院11月19號開庭審理了這個案件。

董某以低價買車爲由收取20多名被害人近千萬元,最終沒有實現車輛交付,董某涉嫌詐騙罪被公訴,朝陽法院11月19號開庭審理了這個案件。北京交通廣播記者戚天的報道:

2017年10月到今年1月,被告董某以低價買車爲由收取了22名被害人970多萬元,被害人葛先生說自己是朋友介紹認識董某,朋友曾經通過董某買過低價車也成功交付,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葛先生的證言:

“董說奧迪寶馬,奔馳等公司高層的特殊渠道,每年都會給他一些特殊汽車指標,對他有退稅政策,因此車輛到手價格與4S店相比要低20%左右,但購車程序比較繁瑣,週期較長,大概在兩個半月左右”

很多被害人都和董某在4S店見面,賈先生的證言顯示:

“第1次見到董某讓我本人同意跟4S店接洽,要求我把錢打給他,由他同4S店籤合同購車,將4S蓋章的收據和購車合同交給了我,12月下旬到4S店查詢,發現車款收據和服務車合同是假的。”

董某始終不認罪,堅稱自己有特殊渠道,與一汽大衆的銷售總監張超合作,法官當庭詢問。

董某:“當時他是銷售總監……”

法官:“你怎麼知道他是總監,是他跟你說的嗎,那你見過他的真實身份證什麼的嗎,確認過他的身份嗎?”

董某:“那我到沒有確認過。”

一汽大衆提交的情況說明顯示,公司沒有叫張超的總監級別人員,同名員工都表示不認識董某。另外,董某說自己每年付出鉅額現金找張超訂車:

董某:“大概有648萬,在他們手裏,現金。”

法官:“你給預付款的這個證據在哪裏?”

董某:“他應該有收條的,就是因爲這張條我找不着,他們也搜不着,所以我現在才坐在這。”

公訴機關介紹,董某收到的970多萬元購車款一部分用於交付其他被害人,還有一部分轉給了董某幾名親屬,公訴人表示:

“沒有將涉案錢款用於購買車輛,屬於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建議判處有期徒刑是12年至14年,並處罰金。”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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