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駕車還勸酒,絕對不是好朋友!
你怎麼提前“嗨”了
還酒後駕車!
01
4月25日晚至26日凌晨
南寧交警查處醉駕名單
02
4月25日晚至26日凌晨
南寧交警查處酒駕名單
“鄙視”同桌的人
明知駕車還勸酒,
絕對不是好朋友!
南寧交警提醒
在司法實踐中,以下情況可構成危險駕駛罪共犯:
① 在飲酒過程中,行爲人明知駕駛人必須駕車出行,仍極力勸酒或脅迫、刺激其飲酒,且飲酒後不給其找代駕的行爲。
② 行爲人明知駕駛人飲酒,仍教唆、脅迫或命令駕駛人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爲。
③ 車輛所有人明知借車人已經醉酒且要求駕駛機動車時,仍將車輛出借給借用人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