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人遭遇米兔怎麼辦?

先講幾個預備知識。第一,什麼是米兔?米兔的英文是Me Too,直譯是“我也是”,指的是反對性侵犯的運動。第二,男人與女人在性上的優劣勢。這個問題我以前講了,“男人和女人在性上各有優劣勢。男人容易強姦女人,也容易被女人誣陷。”(《性騷擾與蕩婦羞辱》)在性問題上,既要維護女性的性權利,也要保證男人不被誣陷。這是一對矛盾。

男人遭遇米兔或性侵犯指控,有兩個層次的利益。其一,法律層次的利益。男人是否違法?是否犯罪?尤其是後者,如果被認定有罪,將面臨嚴厲的懲罰。其二,道德層次的利益,主要指聲譽。儘管通姦行爲被成龍稱爲男人都會犯的錯,但是對政治家、學者等的聲譽是致命的。男人維護自己的清白聲譽很重要。

女人也有自己的聲譽。我在《性騷擾與蕩婦羞辱》談到了蕩婦羞辱。所謂“蕩婦羞辱”,有兩種情形。其一,一個女人,不放蕩或者不怎麼放蕩,被描述成很放蕩,這是失真性羞辱。其二,一個女人,確實放蕩但屬於隱私範疇,把它公佈出來是侵犯隱私權。女人容易被誣陷爲蕩婦,男人容易被誣陷爲強姦犯。但是,他們的後果差別很大。前者是單純的輿論審判;後者是重罪,要坐監獄。

李天一案和劉強東案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結果卻完全不同。一、李天一是未成年人,劉強東是中年人,輿論似乎應當對李天一寬容。可是,李天一的父親李雙江是大明星,與劉強東都是名人。百姓有仇富、仇官心理,李天一沒佔便宜。相反,劉強東在美國被立案,百姓對他有一定的同情,雖然被害人也是中國人。

二、李天一案受害人是個坐檯女,劉強東案受害人是個平素品行良好的大學生。我多次講過,當事人的品格無論在法律上還是在道德上,都有重要的意義。從這個角度,李天一比劉強東有優勢。可惜,當時反對李天一的輿論遠比反對劉強東的輿論強烈。

三、兩案受害人都有勒索錢財的行爲。要求賠償和敲詐勒索的根本區別在於威脅和公平。在以報案爲威脅的情況下,不可能公平。如果報案後再要求賠償,絲毫不影響受害人的正當索賠權利。我曾建議兩高一部發布解釋:凡是涉嫌強姦的案件,受害人在受害之後、報警之前索要錢物的,一概不認定爲強姦。在前面事情未明的情況下,敲詐勒索可反證不是強姦。我之所以反對這種方式,除了因爲使用威脅手段雙方講價的前提不平等之外,還因爲這可能是無底洞,所謂的受害人一次敲詐成功後會繼續敲詐。這不是解決問題,而是製造問題。因此要堅決打擊這種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爲。(《談妓女以及賣淫嫖娼》)劉案被害人的勒索行爲是劉強東不被起訴的重要原因。與之相比,李案被害人的勒索行爲沒產生實質影響。這是中國法律的不完善之處。

現在,我談本文的主題——策略。面對性侵犯(尤其是強姦)指控的男人有兩個核心利益。我前面講了,一個是脫罪,一個是維護聲譽。二者有關聯,也相互獨立。有種很流行的看法——未被法院定罪就是無罪,很幼稚。這些人可看看我寫的《論有罪推定和言論自由》。

脫罪是第一位,維護聲譽是第二位的。在法律程序進行階段,是否要訴諸輿論要認真考量。任何國家的審判都受到輿論的影響,當然存在程度輕重的區別。法治國家受輿論的影響輕,非法治國家影響重。劉強東在此階段比較低調,主要精力放在花大錢聘請高水平的律師,是正確的選擇。李天一家屬試圖影響輿論,遭到了猛烈的反彈,這與大環境有關,他們應對失誤。法律程序結束後,劉強東立即發表聲明。他現在要做的重點是挽回聲譽。

出軌這件事一旦坐實,男人的聲譽很難挽回,即使是你情我願。在今年中國發生的米兔運動中,許多知名男人落馬。媒體人章文與批判他的男女針鋒相對。誰對誰做很難說清,但是他的名聲臭了。央視主持人朱軍則不屑於打口水仗,直接起訴。官司不是萬能的,有些嫌疑擺脫不了。

在遭遇米兔的男人中,劉強東的反應最理性。這不代表他之前的行爲未違法。那個受害的女生有兩個明顯的問題:本來可以早逃離或報警,不該勒索錢財。這也不代表她誣陷劉強東。鄢烈山說:“劉法律無罪,道德有虧;女人賤爛,自取其辱。”他這次是典型的、無可爭議的蕩婦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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