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期間,裝甲部隊已經成爲陸地戰場上舉足輕重的作戰力量。面對坦克集羣的威脅,交戰雙方都研製了坦克殲擊車(自行反坦克炮),比如德國的“獵豹”和蘇聯的SU-100等經典型號。在地球的另一邊,作爲“民主國家兵工廠”的美國也推出了多種坦克殲擊車,但它們的綜合性能與德蘇兩國的同類產品相比卻黯然失色。而本文介紹的M6坦克殲擊車,便是美軍“走錯方向”的代表之一。
M6坦克殲擊車 上世紀40年代初,按照美國陸軍的作戰理論,坦克主要用於支援步兵,反裝甲戰則交給了坦克殲擊車(Tank destroyer)這種新興裝備。當時美軍研製的坦克殲擊車大致可分爲履帶式、半履帶式和輪式三大類,而M6坦克殲擊車即爲輪式車型。該型戰車由道奇WC55四驅卡車改進而來,正式名稱爲M6 Gun Motor Carriage(M6火炮機動載具)。M6坦克殲擊車全長4.52米,全寬2.24米,全高2.49米,戰鬥全重3.33噸;採用道奇T-214發動機,時速53公里,最大行駛距離290公里;載員包括1名車長,1名駕駛員和2名炮手。 M6坦克殲擊車後部裝有1門37毫米M3反坦克炮,炮重413.68千克,火炮身管53.5倍徑,炮盾厚度6.4毫米。該炮配有80發炮彈,使用M74穿甲彈時可在460米距離上擊穿36毫米厚的裝甲,換裝M51被帽穿甲彈後可在相同距離上擊穿61毫米厚裝甲,此外還有少量M63高爆彈。考慮到擋風玻璃和載員的影響,M3反坦克炮通常是向車體的側後方瞄準射擊。
牽引狀態下的37毫米M3反坦克炮 1942年2月,M6坦克殲擊車的設計指標基本定型。同年4月至10月,該型戰車總共生產了5380輛,每輛造價4265美元。它這點兒可憐的產量甚至還不如六輪的M8坦克殲擊車(後來轉行偵察車)!一些M6參加了美軍在北非地區的作戰行動,它們主要配屬在第601、701坦克殲擊營。但此時,M6的炮手們不得不面對這樣的殘酷現實:他們手裏的37毫米M3反坦克炮根本無法有效對抗德軍的四號中型坦克,至於更強悍的虎式重型坦克就更不用說了。 鑑於M6們的欠佳戰績,北非戰事結束後,美軍把不少M6的火炮拆走,將其車體改爲WC52貨運卡車。與此同時,還有部分M6在太平洋戰區戰鬥,但日軍坦克防護脆弱,美軍步兵手中的M1“巴祖卡”火箭筒就能輕易擊毀之;另外M6除了炮盾外再無裝甲保護,且未配備車載機槍,在激烈的島嶼爭奪戰中自身難保,壓根沒啥機會去“欺負”那些脆皮的日軍坦克。
WC52貨運卡車 隨着M10、M18等更先進的坦克殲擊車的登場,M6就基本上靠邊站,要麼改成卡車,要麼被送給自由法國部隊使用。巴黎解放後,自由法國部隊的M6又被轉交給法國內地軍(FFI)使用。1945年1月,美軍所有的M6都被淘汰了。

縱觀M6坦克殲擊車的發展歷程,我們不難發現,這種簡陋的戰車說白了就是美軍反裝甲火力不足時的應急產物。它的火炮威力弱、車體防護差、缺乏改進空間,無法在一線戰鬥中證明自身的價值。M6的失敗表明,輪式坦克殲擊車在二戰年代註定是上不了檯面的“雞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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