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告丨請這64位車主儘快到施甸公安局交警大隊處理車輛!

公 告

      施甸縣公安局酒房派出所、老麥派出所交警中隊在執勤執法期間依法扣留了一批機動車、非機動車,但駕駛人或車主至今尚未前來接受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現予公告(車輛信息附後)。請各位當事人儘快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到施甸縣公安局酒房派出所交警中隊接受處理。經公告六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施甸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依法進行處理。

施甸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8年11月10日

以下是扣留車輛信息,請車輛所有人儘快處理:

供稿:施甸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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