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也是老鄉,在上大學的時候他就追求了我很久,大學畢業以後,我們又到了同一家公司工作,在公司工作幾個月後,她又給我來了一次浪漫表白,我答應了他,半年以後,我們就結婚了。結婚的時候我們自己買了房子,婚後沒跟婆婆住一起。

老公有個妹妹,平時非常的刁蠻任性,老公說她是被婆婆寵壞了,讓我多讓着她。其實我倒也不想理她,但是我實在看不慣她的任性,所以經常和小姑子吵架。

後來,在我婚後的第二年,小姑子出嫁了。在她出嫁後沒多久,她就來到了我們家,說是跟老公吵架了,要在我們家住一段時間。我當時雖然不樂意,但是看在老公的面子上,還是答應了。

小姑子來了之後,什麼也幹,飯來張口衣來伸手。我跟老公抱怨,老公讓我忍忍,說她反正也住不了多久。

可讓我想不到的是,小姑子這一住就是半年,期間她老公來了好幾次叫她回去,她就是不回去。每次我跟老公一說她,她就哭着說我們嫌棄她,沒辦法,我們也只能任她繼續住下去。

半年以後,小姑子終於搬走了,在她走後的第二天,我收拾她的房間的時候,看到了一張字條和一張銀行卡。字條上寫着:嫂子,我知道這半年來我給你帶來很多麻煩,你肯定不高興了,這張卡里是兩萬塊錢,就當是我這半年的生活費吧。

我傻住了,雖然我不待見小姑子,不想讓她住我家,但是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收她的錢啊。我連忙給她打了電話,說要把卡還給她,可是她說什麼也不要,還說如果我把錢還給她,就是不想認她這個妹妹了。

大家說說看,我該怎麼辦?這錢我能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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