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调解忙 调处纠纷保稳定

【案情简介】

春节期间,阖家团圆,祈求平安,社会和谐。渭南市临渭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抓住有利时机,及时调处了一起在医疗保健行业因消费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

【调解过程】

在亲朋好友的建议下,田某某来到临渭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咨询。调解员杨某某热情接待,通过耐心的询问,弄清了纠纷的来龙去脉和患方的诉求。随后,调解组进行分析研究,认为“三八妇乐”本是保健用品,但李某某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虚假宣传,夸大疗效,以专治妇科病为诱饵,诱骗患者长期使用,贻误病情,使其病情恶化,身体上受到损害、经济上受到损失。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临渭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经过研究,受理了案件。

随后,调解员和对方当事人李某某进行了调查谈话。田某某认为:李某某利用同学关系,虚假宣传,夸大疗效,导致她丧失就医良机,病情加重,子宫卵巢被切除,出现后遗症、并发症,对她身体上、生活上造成很大损害,索赔16.3万元。

调解员和“三八妇乐”经销者李某某进行了调查谈话。李某某认为自己虽有夸大疗效的行为,但仍然提醒患者到医

院去做检查,病情加重的主要原因在于患者,只愿从人道主义出发,补偿3-5万元。因双方差距过大,几次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眼看就到2019年春节了,田某某情绪波动,存在上访隐患,影响社会稳定。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五),临渭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再次召集调解组开会,对此案进行分析研究,商议调解策略尽快妥善办结案件,维护春节期间全区稳定。

春节将至,街上人头攒动,熙熙攘壤,年货市场摩肩擦踵。而临渭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情系医患,一心扑在调解上,张某某、杨某某、赵某某三名调解员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不厌其烦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契而不舍地协商,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使当事人双方在补偿数额上逐渐接近。

【调解结果】

2月11日(正月初七),临渭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集中调解,阐明利害,对症下药,提出了切合实际的调解方案,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李某某一次性补偿患方田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8.5万元,患方田某某不再追究李某某任何责任。正月初八,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正月初九补偿款履行到位,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当事人双方被临渭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锲而不舍精神所感动,连声道谢。

【案例点评】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作为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方式,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欢迎。在本起案件的调处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有越级上访的苗头,临渭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受理,及时调处,多次开会研讨解决方案,不厌其烦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终于说服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就损害赔偿及补偿数额达成一致并履行到位,双方当事人均很满意,临渭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为维护春节及两会期间稳定,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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