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4日晚19:30左右,湖南信息学院2017级会计专业女生谢某在校内毛塘湖溺水,不幸身亡。

警方调查后认定,谢某是因为恋爱纠纷,情绪过激,跳水身亡;

相关部门认为,学校没有过错,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随后不久,就曝出了死者家属向学校索赔200万的新闻。

针对此事,学校官方微博10日发布了《关于对学生谢某溺水死亡事件的通报》,较为详细地说明了此次事件的前前后后,《新京报》等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通报共分5个部分,第一是介绍基本案情,第二是事件起因及定性,第三是处置过程,第四是事件现状,最令人意外的是第五点,内容是“几点思考”。

在官方通报中,挂上“几点思考”,还真是破天荒头一遭。

把第五点原文照录如下:

几点思考:曾几何时, 学校已变成弱势群体,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不顾事实和法律,动辄以校闹相威胁,奉行“不闹没有、越闹越有”的极端异化观念,并采取“自行闹、请人闹、现场闹”的手段,以求达到无理要求与目的,严重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败坏了法纪和道德。为此,呼吁学校、家长、学生、社会一要坚持法治思维,遵规守法,敢于直面与担当,坚决抵制一切歪风邪气和违法违规行为,摒弃“花钱了难”的陈旧做法;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引导树立正确、健康的恋爱观,教育学生珍爱生命、爱护自己、爱护亲人、爱护学校、爱护社会;三要以身作则,带头守法,遇事冷静理智,依靠政府,走法律程序,不要把事态引向异途,凡事讲法律、讲程序,不搞法外通融。

我对这“几点思考”的评价是:

观点赞同,措辞有待商榷。

道理是对的,但事情刚刚过去了一个星期,尚未盖棺论定(所谓的结论只是警方的初步结论),家属悲痛未消,就草率地对事情定性、对家属方面进行谴责,很不明智!

任何一个涉及人身伤亡的事件,都很难在短时间内定性;长远的比如聂树斌案,20多年后,才给当事人一个清白、还原了事情真相。

这件事情,即便相对简单、明了,也不可能在短短一周之内,就定性、结案。

事实上,此事涉及三种定性:

第一,女生溺亡事件的定性。

这个相对清晰。警方已经排除他杀,有人证,有物证,基本可以确定。

第二,校方责任的认定。

学校方面,到底该不该负责任?

从目前学校给出的《通报》来看,貌似校方是没有责任的:

当地公安机关及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发的《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了 学校无过错,学校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向谢某家属通报了相关情况。

请注意,这是当地公安机关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所“明确”的,并非最终定性。

“学校无过错”的定性,是否准确?没有对恋爱中的学生进行合理引导,算不算过错呢?

心平气和地讲,要求学校做到这种程度,的确勉为其难;但单纯从措辞来讲,“学校无过错”的说法,很容易成为被攻击的靶子。

此外,事发水塘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抢救是否及时?

一个人一时兴起跳水,不属于蓄意自杀,而是应激行为,这种情况下,如果救援措施得力,生还的希望很大。

为什么就死了呢?

一句“学校无过错”,就一了百了?

第三,死者家属一方是否属于“校闹”的认定。

还是那句话,校方这“几点思考”,道理是对的,但措辞无法令人满意!

请看这些字眼——

不顾事实和法律,

动辄以校闹相威胁,

“不闹没有、越闹越有”的极端异化观念,

“自行闹、请人闹、现场闹”,

严重助长社会不良风气,

败坏了法纪和道德……

这哪里是在通报,简直就是大批判!

如此严厉的措辞,万一再把家属气出个好歹来,学校可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万一家属拿着这份《通报》找你打官司,打官司是讲究证据的,第一个大问题就是:

学校有哪些证据,证明他们是“校闹”呢?

就算真的有校闹、医闹,又该怎么解决?

两种方式。

首先是分化瓦解。

一定要记住,校闹、医闹,不等于是家属在闹。

家属此时,深陷悲痛、无助之中,有什么精力去闹?

正因为他们无助、他们茫然、他们悲痛,才给了真正的幕后校闹、医闹以机会,任其摆布。

换句话说,家属成了傀儡,是校闹、医闹的傀儡!

所以,学校也好,医院也罢,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就是:

坚决只和直系家属对话,坚决不和中间人对话!

家属再悲痛,也要体谅学校这一点,否则,自己被当成医闹、校闹,事情就难以挽回。

校方、院方也要学会心理学,讲究心理攻势,避开虚张声势的幕后操纵者(校闹、医闹),找机会和真正的家属坐下来沟通。

其次,是坚持底线,坚持法治思维。

这一点,《通报》的“几点思考”说得是对的,就是要冷静理智,坚持走法律程序,不给校闹、医闹以可乘之机。

如果你这次大事化小、交钱了事,等于无形中滋润了校闹、医闹的市场,让他们的“前途”更加远大;

这回是200万,下一会,弄不好就上千万了。毕竟,这笔钱有不少是给校闹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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