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幸福,也牵动着整个社会的心。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区道路上车辆数量成倍增加,特别是位于主次干道的中小学校大门口和周边路段,每逢上下学交通高峰期,道路交通压力非常大,极易造成交通拥堵,影响道路安全畅通。

为更好的维护好学校门前交通秩序,预防和遏制校园周边交通事故,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方便家长安心接送,长春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对学校周边实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制定了一系列 “停车难”“ 没地停”问题的解决方案,并作出如下规定,请您认真阅读并予以配合遵守。

一、学校正门前网状线、斑马线区域,任何时间段都不得停车,保证接送的学生及家长出入安全。

二、专设校车停靠区域

1、 校门以南至明珠路、明珠路至雕塑公园路段的人民大街东辅助车道内,校车紧靠道路右侧单排临时停靠。

2、 上、下学时间段该区域家长私家车辆禁止临时停靠。

三、扩大家长私车停靠范围

1、校门以北至卫星广场路段的人民大街东辅助车道内,家长车辆可紧靠道路右侧单排临时停靠。

2、幸福一路街路内,家长车辆仅可在放学前1小时至放学后半小时内,紧靠道路两侧有秩序的单排临时停靠,其他时段禁止停车。

3、幸福一路至幸福二路路段的人民大街西辅助车道内,家长车辆仅可在放学前1小时至放学后半小时内,紧靠道路右侧单排临时停靠,其他时段禁止停车。

4、幸福二路至雕塑公园路段的人民大街西辅助车道内,家长车辆可紧靠道路右侧单排临时停靠。

5、明珠路街路内,家长车辆可紧靠道路两侧有秩序的单排停靠。

四、 临时停靠上下车时,请家长和孩子提前整理好需随身携带的物品,提前做好上下车准备,在保证安全的同时尽量快速上下车,以免影响周边正常交通。

五、遇有城市道路路口、公交站点、企事业单位正门、停车场出入口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六、学生及家长在过街时,切记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禁止横穿机动车道、闯红灯、路边打闹等现象。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规范停车秩序,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礼让行人,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衷心祝福您的孩子茁壮成长、学习进步!祝您平安幸福,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注:停车区域规划示意图见附页

长春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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