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說,小文首次遭遇性侵是這個困難家庭發出的求救信號,那麼,第二次情況的出現,說明這個信號並沒有被公共部門充分讀懂,並作出有效的回應。針對“12歲智障女孩劉某某再遭性侵懷孕”一事,廣東茂名信宜市公安局11月16日發佈警情通報稱,10月24日,劉某某家人再次到派出所報案。

12歲智障女孩遭性侵再懷孕,救助本應來得更早

評論君說

要追問的是,在三名嫌疑人被放後,當地警方是否盡全力排查了其他線索?是否對案件的處置做到了“一視同仁”?

12歲智障女孩遭性侵再懷孕,救助本應來得更早

11月16日上午,做完流產手術後,小文躺在病牀上休息。她一度喊疼,找媽媽。 本文圖片均爲 澎湃新聞

作者 |朱昌俊

針對“12歲智障女孩劉某某再遭性侵懷孕”一事,廣東茂名信宜市公安局11月16日發佈警情通報稱,10月24日,劉某某家人再次到派出所報案。10月25日,該案件立刑事案件。茂名、信宜兩級公安機關專案組研判後已併案處理,目前偵查工作仍在緊張進行中。偵辦結果將及時通報,並敦促違法犯罪嫌疑人儘快投案自首。

12歲,智障女孩,遭性侵,二次懷孕……這樣的細節組合在一起,任何有良知的人都會感到痛心。智障女孩屬於弱勢羣體中的弱勢羣體,對這樣的羣體“下手”,是法律、道德、人倫的多重淪陷。天理難容,國法難容!

尤其讓人憤懣的是,爲何在遭遇第一次傷害後,小文(化名)依然未能得到足夠安全的保護?據報道披露,今年3月,首次性侵事發後,警方帶走了幾個人,與流產的胚胎比對DNA,均未比對上,不久就把人都放了。

12歲智障女孩遭性侵再懷孕,救助本應來得更早

據親屬介紹,小文曾向家屬、警方表示,9月23日,她被一名男子帶到此處草叢中被性侵。這裏距離小文家約1公里

客觀上說,受害女孩自身的特殊情況,給案子的偵辦帶來了一定的難度。但仍要追問的是,在三名嫌疑人被放後,當地警方是否盡全力排查了其他線索?是否存在因爲當事人的特殊情況,未對案件的處置做到“一視同仁”?

當地公共部門在事發後的處置,同樣留下了疑問。遭遇第一次性侵後,當地社區甚至未主動上報。小文的家人出於對她的保護,也只能不讓她再去上學,將其關在家中。然而,這本不應該是小文及其家庭的唯一選擇。

據報道,信宜市有兩所特殊教育學校,目前政府正在爭取幫扶小文一家。這固然讓人有一絲欣慰,但如果在首次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就能做到這一點,恐怕也能一定程度避免二次傷害。

12歲智障女孩遭性侵再懷孕,救助本應來得更早

小文家的房子是一棟老舊的磚房,建於上世紀90年代初,小文一家四口居住至今

在未成年人受害案例中,一般會強調監護人應負起責任。但是,小文一家四口均爲殘障人士,其家庭監護責任註定是很難有保障的,這要求公共部門必須更主動地發揮好該有的監護作用。

如果說,小文首次遭遇性侵是這個困難家庭發出的求救信號,那麼,第二次情況的出現,說明這個信號並沒有被公共部門充分讀懂,並作出有效的回應。

在媒體的關注下,目前,當地兩級公安機關已行動起來,相信揪出“真兇”只是時間問題。然而,這樣的有效干預,本應該提前介入,而不只是在“亡羊”之後的“補牢”,更不要說是“亡了兩次”。

小文的悲慘遭遇,也應該讓全社會對智障兒童這個羣體的生存境遇,有更多的關照。上個月,還有媒體報道,安徽宿州泗縣劉圩鎮西陳莊一未成年智障女孩被多人侵犯,且無機構收容。某種程度上說,有關智障未成年人遭遇虐待、性侵的事件,在公共關注和救助上,仍是一塊被忽視的盲區。這樣的狀況,應該集結全社會之力,切實改變。

※ 編輯|甘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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