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智障女孩連續遭性侵 施暴者哪來的膽量

文 | 土土絨

當我們說起保護弱勢羣體的時候,我們到底在說什麼?

據媒體報道,在廣東茂名信宜市,一名12歲智障女孩被性侵併懷孕,這是她八個月內再遭性侵、第二次懷孕。簡單的事實,一句話就可以講完,但是當事人和當事家庭的痛苦,卻難以用語言描述。

這場悲劇的中心,是一名 12歲的小女孩。孩子的認知能力本來就比較弱,智力障礙更是讓她的自我保護能力雪上加霜。面對侵害,她幾乎沒有能力反抗,甚至在事後連施暴者都指認不出來。也正因爲此,那些藏在陰暗處的猥瑣之徒敢於一次又一次地施暴。

12歲智障女孩連續遭性侵 施暴者哪來的膽量

對於這樣的孩子,家庭本來應該是保護她的第一道關卡。問題在於,這個特殊的家庭,包括受害女孩的爸爸、媽媽、哥哥等一家四口均爲殘障人士,全家靠低保爲生,同樣難以對抗惡意侵害。在女孩第一次懷孕報警後,還有人踢門報復,可見完全沒把這一家人放在眼裏。

這樣的家庭可以說是社會底層最弱勢的那一部分人了,家長的監護能力,實際上是缺失的。我們不能把自我保護的責任,全都推到這個家庭的頭上。同樣的,一些網友聲稱這樣的家庭就不該養育孩子的論調,也過於冷血。

越是極端的案例,越能考驗社會保護弱勢羣體的誠意和成色。而在這個案例中,我們遺憾地看到,各個可能爲女孩提供幫助的部門,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職能失守”。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有關部門……預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爲”。在女孩第一次懷孕後,家屬也向社區書記求助了。但是,社區書記覺得派出所介入調查就足夠了,並“告訴她的父母要管好她”。

這樣的回應,實際上等於是把皮球踢回了女孩家庭。即使社區沒有能力解決這個問題,至少也可以主動與婦聯等部門溝通,或向上級彙報。假如社區能多給一點關注,與各個部門一起商討出一個保護或援助的方案,相信那些施暴者也不至於如此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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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未成年人是觸犯《刑法》的嚴重違法行爲,性侵有智力障礙的未成年人更是於法不容。但是,從女孩第一次懷孕並報警至今8個多月了,到底誰是作案者,仍然是一筆糊塗賬。並且,在家屬報警之後,還有人踢門報復,家屬聯繫派出所民警卻未立案。

對此,當事警官稱,女孩家屬撥打的是其私人手機,不能視爲報警。假如真是如此,那麼,這位民警爲何不告知正確的報警方式?當然了,根據當地派出所的補充說明,警方事後做了大量的調查工作。但事實就是,多名作案者仍然躲在黑暗之中,不但沒有受到法律的懲罰,反而膽敢報復女孩一家。這些作案者是哪裏來的膽量?

2018年10月,最高檢首次發出“一號檢察建議”,針對預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問題,提出建議。教育部辦公廳隨後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預防性侵害學生工作的通知》,強調要不斷完善預防性侵協同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共青團、婦聯、家庭、社會構建一體化的保護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工作機制”。

但是,在受害女孩第一次懷孕休學之後,學校並沒有瞭解情況,更沒有進一步的措施。學校老師本該是除了家人之外,最瞭解女孩的人,但在關鍵時候對學生的去向不聞不問,是否也有疏忽?

實際上,在一個相對穩定的居民區,不管是社區,還是婦聯、派出所等基層機關,對當地居民一般都有一個大致的瞭解。像受害女孩這樣的極端弱勢家庭,有關部門本應早就有所瞭解,並在平時就給予更多的關注,讓那些心懷不軌者知道,這些家庭也是有人“撐腰”的,不是任人魚肉的。如果各個基層部門都表現得漠不關心,那他們就很容易淪爲被欺凌的對象。

12歲智障女孩連續遭性侵 施暴者哪來的膽量

女孩多次被性侵,很大可能是嫌犯有目標、有預謀的行爲。到底哪些人存在作案的嫌疑?在提取了胚胎DNA樣本對比之後,仍未準確找到嫌疑人,是否應該擴大調查取證的範圍?目前,警方已經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希望能儘快將罪犯繩之以法。這是對殘暴的不法分子最好的威懾,是對弱勢家庭最好的保護。

但是,就算這個案子能結案,也並不能終結它帶來的疑問。在保護兒童、保護弱勢羣體方面,由家庭、學校、政府、社會各個方面織成的籬笆是否存在大大小小的“缺口”?如何堵上這些缺口?規定要從紙面落到地面,保護弱勢羣體不能只是一句口號,它還關係到一個龐大人羣的生存和人身安全,它需要更細緻、更實在、更長效的措施去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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