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證監會下發《關於做好當前上市公司等年度報告審計與披露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緊隨其後,深滬兩所發佈了《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報告審計與披露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傳達了“部分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公司,可延遲披露年報並可先行披露主要經營業績”的細化安排,釋放監管溫度,攜手市場抗“疫”。 據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4月27日晚間,深市共有56家上市公司發佈年報延期披露的臨時公告,其中24家公司預計披露年報時間爲5月31日前,32家公司預計披露年報時間爲6月30日前。延期披露的原因包括公司或公司重要子公司經營所在地處疫情嚴重地區,或者是審計團隊受疫情防控政策影響,無法實施現場審計,影響審計工作進度。 作爲交易所針對特殊時期市場主體需求提供的一項特殊馳援政策,年報延期披露解了不少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的“燃眉之急”。記者注意到,部分ST、*ST公司近期也爭先披露延期公告,包括有可能因連續兩年虧損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長城動漫、長城影視、*ST赫美、*ST北訊;因連續兩年年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而被暫停上市的*ST利源;連續三年淨資產爲負而被終止上市的*ST德奧和千山藥機;股價低於面值的天廣中茂和*ST飛馬;以及被立案調查的科迪乳業,存在資金佔用或違規擔保的未名醫藥、華訊方舟、ST天寶等。 據《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應披露受疫情影響的事項及影響程度、年度報告編制及審計工作進展等情況,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同時應當出具專項意見,覈查上市公司前述與年度報告審計相關事項是否屬實。但這部分公司的年報披露延期理由卻五花八門,對待年報編制和審計工作進展等方面的披露也含糊其辭,這自然引起了交易所的質疑。 據不完全統計,針對部分公司及年審會計師延期理由是否屬實等問題,深交所先後發出問詢函件14份,記者整理交易所的問詢內容發現,目前監管層已經對年報延期合理性和正常性、風險提示是否充分、督促中介機構履職等方面展開了重點問詢和督促。 延期理由勿作假 近日,*ST飛馬就在年報延期公告稱,部分子公司位於疫情重點防控區域,對公司經營業績影響較大,影響審計進度,年報披露擬延期至6月30日。但根據公司2019年半年報,對公司淨利潤影響超過10%以上的子公司僅大同富喬垃圾焚燒發電有限公司一家,位於山西省大同市。瞭解到情況後,交易所立刻下發關注函,要求其對結合子公司所在地的疫情情況、防控政策等詳細說明審計進度受影響的具體情況並披露。 而ST天寶的年報延期公告則更爲“異常”,其稱公司日本子公司北大貿易受疫情影響,年報披露擬延期至5月30日,但據會計師年報延期專項意見,北大貿易2019年未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佔合併營業收入40.97%,2019年未經審計的淨資產爲-0.57億元。隨後,交易所重點關注北大貿易營業收入佔比大幅上升而淨資產爲負的合理性,要求公司詳細說明延期原因。 風險提示要充分 年報延期,不是不披,是應披盡披,“醜婦”終究要見“家翁”。部分風險股雖然可以獲得延期的機會,但在年報披露前,做好充分的風險提示,爲投資者打好“預防針”,是穩定市場不可缺少的一環。 近日,交易所關注函也多番要求部分延期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充分提示風險。如擬延期至5月30日披露年報的華訊方舟在2019年業績預告修正公告表示,公司 2019 年度淨利潤爲-10億元至-15億元,年報披露後可能因連續兩年虧損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交易所便要求公司就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事項向投資者提示風險,同時還就公司存在的破產重整、違規擔保、貸款逾期、大額訴訟等情形,要求年審會計師充分評估對公司2019年財務報告及審計工作的影響。 中介機構盡責不能少 除了大力打擊上市公司的投機行爲外,交易所對於年報“看門人”的責任,也有嚴格的要求。 《通知》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依法履職工作,創新審計方式,創造條件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抓緊推進審計工作,確保審計質量。如科迪乳業的年報延期公告稱,受公司資金鍊出現問題影響,導致公司新客戶和新員工較多,相關工作交接不到位、業務不熟悉,使審計程序履行受到影響。交易所在問詢公司上述年報延期理由是否爲疫情所導致等細節問題外,還特意提請年審會計師充分關注由此導致的內控風險,並執行充分的審計程序。 面對部分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的“各執一詞”,交易所也給予了高度關注。如未名醫藥披露年報延期是因爲北京分公司和參股公司北京科興因受疫情影響審計工作受到限制。但其審計機構中喜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卻顯示,2017 年度、2018 年度北京科興拒絕向公司提供充分的財務數據及資料。此外,公司前期披露,公司控股股東佔用公司資金5.61億元,後擬以資產抵償。面對這一現象,交易所不僅要求公司年審會計師覈實延期原因是否屬實,還要求公司年審會計師充分關注資金佔用情況、公司持續經營能力以及公司內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審慎評估資金佔用及以資抵債事項對公司審計意見的影響,對相關問題出具覈查意見。 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的核心,年度報告是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的重要信息。《通知》強調,交易所將加強對上市公司延期披露經審計年度報告事項的監管,發現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疫情當前,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應共克時艱、實事求是,抓緊推進年報披露和審計工作,切莫濫用“應援”制度。與此同時,投資者也要擦亮眼睛讀“信息”,才能做到“明規則、識風險”。 (編輯:巫燕玲) 【來源:21經濟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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