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姨娘禁不住馬道婆教唆,下狠心害死賈寶玉,爲兒子賈環鋪路。可見最毒不過婦人心。賈家內宅的鬥爭,雖說曹雪芹故意淡化,仍舊腥風血雨不斷。

利字當頭,王夫人打壓趙姨娘,趙姨娘反抗對王熙鳳和賈寶玉下手。王熙鳳防備平兒,設計害尤二姐,用藥打掉尤二姐腹中胎兒……這些手段,真的不比《甄嬛傳》遜色一二。顯然《甄嬛傳》對《紅樓夢》大有借鑑。

(第二十五回)趙姨娘聽這話口氣鬆動了,便說道:“你這麼個明白人,怎麼糊塗起來了。你若果然法子靈驗,把他兩個絕了,明日這傢俬不怕不是我環兒的。那時你要什麼不得?”

賈政三個兒子,長子賈珠、次子賈寶玉,三子賈環。

賈珠已經死了,賈寶玉一旦死了,哪怕賈環是庶子,敕造榮國府也由賈環繼承。兒子既然當家,趙姨娘就會水漲船高,與王夫人平起平坐不愁,那時候什麼仇什麼恨報不了!所以,對賈寶玉下手利益最大。

那麼,如果賈寶玉一死,賈環會順利繼承敕造榮國府麼?不是還有賈璉和賈蘭麼?事實上敕造榮國府的繼承順序與賈璉無關。賈蘭也排在賈環後邊。

一,榮國府不等同敕造榮國府。

榮國公這一支傳下來,分了四房,都稱榮國府。但一般約定俗成繼承了榮國公爵位的長房稱榮國府。

然而到了第二代賈代善死前榮國府的繼承出了意外。嫡長子賈赦只承襲了榮國公的爵位。而榮國公的爵產敕造榮國府卻由二兒子賈政繼承。其餘所有封地、爵產也都由二房賈政管理,長房只有分紅權。

二,長房賈赦失去了敕造榮國府,不得已搬去了旁邊老宅。他兒子賈璉只是因堂兄賈珠去世借調到敕造榮國府管家,終究要回到長房這邊。敕造榮國府的繼承與他無關。

(第六十一回)平兒道:“何苦來操這心!‘得放手時須放手’,什麼大不了的事,樂得不施恩呢。依我說,縱在這屋裏操上一百分的心,終究咱們是那邊屋裏去的。沒的結些小人仇恨,使人含怨。

可見,賈璉王熙鳳等賈政這邊兒子成親後,有了當家奶奶,就要回到賈赦那邊繼承那邊的家業。敕造榮國府與他們無關。

二房長子賈珠死後,留下長孫賈蘭。按說賈蘭也有繼承權。歷史上也有長孫繼承家業的先例。比方像朱元璋傳位長孫朱允炆。

問題是賈家爵位是按代繼承。第四代榮國公的爵位由賈璉承襲。爵產敕造榮國府也必須由第四代繼承,不可以跳代到第五代賈蘭。除非長房賈璉放棄爵位繼承。

三,敕造榮國府的繼承,賈珠死後,一定是二兒子賈寶玉兄終弟及。如果賈寶玉死後,賈環就成了唯一繼承人。

現代人對庶子有誤解,認爲他們一無是處。其實並不是。唐代以後尤其明代、清代,對庶子有非常明確的法律規定,與嫡子享有相同繼承權。沒有嫡子,庶子繼承,嫡孫在排序繼承時不能凌駕庶子之上。

注 《唐律疏議·戶婚律》規定:“諸硬分田宅及財物者,兄弟均分”。

解釋爲:父親死後,財產應“諸子均分”;如果有的兒子先於父親而亡的,就由他的兒子代替他參加財產的分配,如果所有的兒子全部在父親之前死亡,就由全體第三代孫子平分財產。還規定,未婚兒子可以比已婚兒子多得一部分財產,用於將來的婚聘。

《大明令·戶令》規定:(分配遺產時)“不問妻、妾、婢生,止依子數均分。”甚至“非婚生子”在明代稱“奸生子”,也享有繼承權。

《大明令·戶令》規定:“奸生之子,依子數量與半分。”是指私生子的繼承份額是婚生子的一半,如果沒有嗣子,“奸生子”可以繼承全部財產。清代沿襲了這一規定。 

文|君箋雅侃紅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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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資料重點引自:

《周汝昌校訂批點本石頭記》80回本 ;

《紅樓夢》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1990/2018 ;

《紅樓夢》程乙本·啓功校訂;

《紅樓夢》繪全本·清·孫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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