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自:人民政協報,作者:李賢哲。文章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在抗日戰爭期間,革命聖地延安在外部儘管遇到國民黨搞摩擦,侵華日軍搞封鎖,導致生活非常艱苦,但在延安根據地內,對文化人的精神勞動卻是很尊重的,不論是鉛印的,還是油印的;不論是內部出版,還是公開發行,在徵稿啓事中,都說明來稿刊用後,即付稿費。趙超構1944年訪問延安後,寫了《延安一月》。其中說:“假如他們(指作家)有作品(發表),所有的稿費和版稅也都是私有的。”作者對稿費自由支配,使用情況各不相同。當年,毛澤東和其他領導人著作的出版和發表,都有稿費。他們大都把這些“外快”用於贊助公益事業,或是個人應酬方面。僅以毛澤東1939年前後的捐助就足以證明這一點。

毛主席和孩子們

民衆劇團是在毛澤東關心支持下,於1938年7月4日成立的,主要運用邊區羣衆熟悉的秦腔,演出新戲或優秀傳統戲,爲老百姓服務。成立伊始,演出服裝、道具、汽燈等物資奇缺。無奈之下團長柯仲平找毛澤東“訴苦”。毛澤東當即從自己《論持久戰》稿費中,拿出300元大洋,給民衆團購置設備。柯仲平親自保管這些錢,錙銖必較地使用。後來,民衆劇團幾乎走遍了陝甘寧邊區的每個村寨,爲民演出,成績卓著。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表揚了他們。1940年,延安各界紀念“五四”青年節籌委會,發起有獎徵文。歷時一年多,徵得各類作品150篇。第二年6月9日,評選結束並頒獎,又是毛澤東慷慨解囊,捐贈300元做獎金。周恩來、王稼祥各捐200元,吳玉章捐100元,董必武捐50元。這樣才使徵文圓滿結束。

此外,毛澤東爲支持創辦延安中國女子大學,捐助100元(1939年3月);爲支持籌建陝甘寧邊區醫院圖書館捐款100元(1939年9月);爲陝北國民黨轄區綏德、榆林一帶發生旱災,捐款1萬元,賑濟災民(1939年9月);爲烽火劇社捐款200元,以鼓勵他們節儉演戲(1939年11月);爲邊區教育廳舉辦的小學教師暑期講習班,捐款400元,慰勞小學教師(1941年8月)。

毛澤東的稿費收入,還用於資助親朋好友。如1941年9月,他爲軍委機要處代處長黃有鳳出資辦婚禮,花了200多元。瓜果、飯菜、新被子,都是用這些錢買的。朱德、任弼時等光臨,毛澤東自願做主婚人,喜慶熱鬧,黃有鳳終生不忘。1941年11月5日,給當年湖南一師同學林若虛“寄奉百元,聊作薪水”;還爲自己的孩子購書,以及用於以個人名義的宴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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