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界面新聞查閱工商檔案發現,這家“平原奧斯維辛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5月19日,註冊資本200萬元,法定代表人趙連喜持有該公司100%股權,同時他還任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餘超表示,《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企業名稱不得含有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可能對公衆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內容和文字。

(原標題:山東一勞務派遣公司名爲“奧斯維辛”,官方回應:將作變更登記)


奧斯維辛是波蘭南部的一個小鎮,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有上百萬人死於納粹德國在此設立的集中營內,奧斯維辛因此爲世人所知。日前,有網友發現山東平原縣一家勞務派遣公司居然起名叫“奧斯維辛”。

界面新聞查閱工商檔案發現,這家“平原奧斯維辛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5月19日,註冊資本200萬元,法定代表人趙連喜持有該公司100%股權,同時他還任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該公司經營範圍爲勞務派遣(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工商檔案顯示,該公司在2018年、2019年兩次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均爲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但該公司目前經營狀態爲開業。

對此,京衡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律師餘超認爲,該企業名稱違反了《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餘超表示,《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企業名稱不得含有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可能對公衆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內容和文字。

2017年,國家工商總局出臺了內容更爲具體的《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該《規則》第五條規定,企業名稱不得含有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和文字。其中,企業名稱中“有消極或不良政治影響的,如‘支那’‘黑太陽’‘大地主’等;帶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損民族尊嚴和傷害人民感情的,如‘大東亞’‘大和’‘福爾摩薩’”等內容的,均適用於該規定。

“雖然這個企業登記註冊於2015年,而《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是2017年出臺的,但實際上《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只是《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的進一步細化而已。”因此,餘超認爲,企業登記註冊機關應當對這個企業的名稱予以糾正。

11月22日,界面新聞將上述問題反映給平原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隨後,該局一位工作人員反饋稱,這個公司的名稱確實不妥,他們已經聯繫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其下週一來做變更登記。此外,該工作人員還表示,這個公司成立以來,並未開展經營業務。

楊藝 本文來源:界面新聞 責任編輯:楊藝_NBJ1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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