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出台教育惩戒规则,教师惩戒权包含哪些?
摘要:《规则》提出,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规则》还明确,教师正当实施教育惩戒,因意外或者学生本人因素导致学生身心造成损害的,学校不得据此给予教师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近几年
关于学生顽劣如何管的话题
时常在社会上引起争论
现在
教育部拟出台教育惩戒规则
对教师惩戒权作出详细界定
教育部今日公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提出,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并对中小学教师可行使的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和不可进行的惩戒措施,拟定了详细要求。
《规则》对适用范围作了界定: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有这些惩戒权——
点名批评
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适当增加运动要求
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
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
课后留校教导
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规则》还明确,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暂时隔离。
学生严重违纪、还不改正的,教师可行使以下惩戒权——
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
由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在学校设置的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要求家长到校陪读
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有屡教不改、欺凌同学、打骂教师等行为的学生,教师可进行严重惩戒——
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
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
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
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此外,《规则》中提到,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经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给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教师行使惩戒权,但严禁有这些行为!
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
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
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因个人情绪或者好恶,恣意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惩戒
其他侵害学生基本权利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规则》还明确,教师正当实施教育惩戒,因意外或者学生本人因素导致学生身心造成损害的,学校不得据此给予教师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但若在惩戒过程中出现禁止情形:情节轻微的,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对因重大过失导致学生身体伤害的,学校承担相关赔偿等责任后,可以向教师追偿。
(掌上张家界综合:中新网、半月谈、中国教育新闻网)
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