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滦南县一名电动车车行老板到滦南县公安局报案,一名自称是 “滦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警察”的人“赊”走了一辆2500元的电动车 。具体情况如下

11月初,唐山滦南县一名电动车车行老板到滦南县公安局报案,10月22日下午,在他经营的电动车门市,一名自称是“滦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警察”名为刘海龙的人,表示要买一辆电动自行车,但身上没有带现金,过几天再给送钱来,并向电动车车行老板出示了“警察证”。

在与老板进行攀谈以后,车行老板将一辆2500元的电动车“赊”给这名自称“警察”的刘海龙。后因对方迟迟不肯送钱来,打电话也无法接通,车行老板随即到滦南县公安局打听此人。

在11月11日的采访中,滦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潘光明告诉河北青年报记者,起初听到“刘海龙”这个名字时,他就觉得非常疑惑,“毕竟巡特警大队并没有姓刘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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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公安局随即对报案人提供的刘海龙的身份信息与全局民警核对,发现当地公安机关并没有此人。刘海龙身份信息为虚假信息。

经进一步调查走访,11月6日下午,滦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在该县第三幼儿园门口,将这名仍穿着巡特警服装的男子抓获。

“这名所谓的‘刘海龙’,实际姓王,利用人民群众对于国家机关、警察的信任,非法牟利,严重破坏了警察的形象。”滦南县网安大队负责人高洪利说。

经讯问,该男子王某辰(男,20岁,滦南县人)在滦南县城关派出所交待了从网上购买假警服和假警察证以及骗取电动车的犯罪事实。同时,派出所连夜从其家中搜出大量的仿制警服、军服及警察证、军官证等警用装备。目前,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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