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灤南縣一名電動車車行老闆到灤南縣公安局報案,一名自稱是 “灤南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警察”的人“賒”走了一輛2500元的電動車 。具體情況如下

11月初,唐山灤南縣一名電動車車行老闆到灤南縣公安局報案,10月22日下午,在他經營的電動車門市,一名自稱是“灤南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警察”名爲劉海龍的人,表示要買一輛電動自行車,但身上沒有帶現金,過幾天再給送錢來,並向電動車車行老闆出示了“警察證”。

在與老闆進行攀談以後,車行老闆將一輛2500元的電動車“賒”給這名自稱“警察”的劉海龍。後因對方遲遲不肯送錢來,打電話也無法接通,車行老闆隨即到灤南縣公安局打聽此人。

在11月11日的採訪中,灤南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副大隊長潘光明告訴河北青年報記者,起初聽到“劉海龍”這個名字時,他就覺得非常疑惑,“畢竟巡特警大隊並沒有姓劉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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灤南縣公安局隨即對報案人提供的劉海龍的身份信息與全局民警覈對,發現當地公安機關並沒有此人。劉海龍身份信息爲虛假信息。

經進一步調查走訪,11月6日下午,灤南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在該縣第三幼兒園門口,將這名仍穿着巡特警服裝的男子抓獲。

“這名所謂的‘劉海龍’,實際姓王,利用人民羣衆對於國家機關、警察的信任,非法牟利,嚴重破壞了警察的形象。”灤南縣網安大隊負責人高洪利說。

經訊問,該男子王某辰(男,20歲,灤南縣人)在灤南縣城關派出所交待了從網上購買假警服和假警察證以及騙取電動車的犯罪事實。同時,派出所連夜從其家中搜出大量的仿製警服、軍服及警察證、軍官證等警用裝備。目前,該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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