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州人注意啦!1、2、3、4……轮电动车上路行驶要缩缩魂了!泰州交警即日将开启严管重罚模式!

今天

小编有一个重磅消息要告诉大家

明天起

以严查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

为重点的大整治

即将来袭

你准备好了吗?

整治内容小剧透

根据《全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百日攻坚方案》相关部署,泰州交警支队决定自10月25日至11月4日,在全市城区组织开展以严查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为重点的第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区域

整治区域为示范路段、示范路口、重点区域

整治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越线停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

(二)电动三四轮车非法上路行驶、闯禁区、闯红灯、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三)外卖类电动自行车系列交通违法

其实,说到电动三四轮车

我们每个人都有很深的体会

各种“不可预见的走姿”

让人心惊胆战

比如这样的

随意闯红灯

这样的

强行变道

这样的

随时急停急刹

坑了跟车车主

再这样的

随意停驻

把公路当己路

这些车辆的装载能力、防护水平和制动性能均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加上此类车辆驾驶员多为老年群体,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违法行为突出,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相当高

还有它们——电动自行车

总闯红灯有木有?

争道抢行有木有?

逆向行驶有木有?

当然蜀黍的整治对象

还有外卖类电动自行车哦~

只要有交通违法行为

蜀黍统统查!

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仅是在大整治期间,

蜀黍每天都在查!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依法扣留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处以2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项,以“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

如驶入市区限制通行的区域道路,还将根据《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以“依法不予登记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禁止通行措施”处以100元罚款

希望小伙伴们

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

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

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来源 | 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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