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5條人命帶來的教訓,在莆田請遠離這樣的害羣之馬…

10月28日上午10時8分,重慶市萬州區一輛公交車與一輛小轎車在萬州區長江二橋相撞後,公交車墜入江中。而今隨着黑匣子內容的曝光,事件的真相呈現在世人面前…

事件發生後,各種猜測、謠言滿天飛,卻獨獨沒有人能想到,事故原因竟然是乘客因爲坐過站與司機激烈爭執、互毆,致車輛失控墜江。

10月31日凌晨0時50分,車內黑匣子(行車數據記錄儀)及SD卡打撈出水,公安機關多次模擬試驗,對SD卡數據成功恢復,提取到事發前車內監控視頻。

視頻顯示,車內一名48歲女乘客錯過下車地點後指責駕駛人冉某,冉某多次轉頭與其解釋、爭吵,雙方爭執逐步升級,並相互有攻擊性語言。

行駛至墜江地點附近,劉某右手持手機擊打冉某頭部,冉某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側身揮拳擊中劉某頸部。

隨後劉某再次用手機擊打冉某,冉某用右手格擋並抓住劉某右上臂。

10時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並用右手往左側急打方向(車輛時速爲51公里),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心實線,與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車輛時速爲58公里)相撞後,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

根據調查事實,乘客劉某與正在駕車行駛中的公交車駕駛員冉某發生爭吵,兩次持手機攻擊正在駕駛的公交車駕駛員冉某,實施危害車輛行駛安全的行爲,嚴重危害車輛行駛安全。

冉某作爲公交車駕駛人員,未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行車安全,將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劉某,後又用右手格擋劉某的攻擊,並與劉某抓扯,其行爲嚴重違反公交車駕駛人職業規定。

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之間的互毆行爲,造成車輛失控,致使車輛與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撞擊後墜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因此,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的互毆行爲與危害後果具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係,兩人的行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涉嫌犯罪。

公交車坐過了站,小事。因爲這樣的小事,司機跟乘客吵架打鬥,竟葬送15條人命。可憐同車另外13人,因爲別人的錯誤,賠上了自己的性命。

《孫子·九地》說:“夫吳人與越人相惡也,當其同舟共濟,遇風,其相救也如左右手。” 破壞規則,各行其是、唯我獨尊,坐過了站,不是我沒注意,而是你沒提醒。

這樣的人是規則的害羣之馬,是系統的病毒,必須及時處理。

多年來,莆田公交集團所轄公交車因票價或服務上發生矛盾,而造成乘客威脅、辱罵乃至毆打駕駛員的現象時有發生。

2018年4月,5路駕駛員蔡師傅因拒絕乘客未到站下車被乘客拉扯致車輛停駛;

2018年5月,一輛56路公交車,因疑似剮蹭摩托車,在溝頭圓圈停靠時,駕駛員周師傅被摩托車駕駛人毆打致面部淤青。

2018年6月29日上午,一輛20路公交車上,一名老人不僅辱罵駕駛員,而且用手拍打駕駛員 ……

……

在以往同類事件中,當車上乘客看到某乘客辱罵甚至毆打司機,往往以爲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這一次,大家終於看到,我們都坐在同一輛車上,如果我們上一秒袖手旁觀看熱鬧,下一秒就有可能出現重大交通事故而全車覆滅。

2009年11月,浙江台州,一名女乘客乘坐公交車的時候,因要求半路下車遭到拒絕,將正在駕駛的公交車司機拽下了座位,車子在無人駕駛狀態下行駛了10餘秒,車廂發生了劇烈抖動。

有網友貼出視頻,有人在公交車上拽司機方向盤,被其他乘客一腳踹老實了。

大快人心。

所以有時候,當惡事發生時,遇警察等公權力不在場,這類一腳飛踹,不妨看作是見義勇爲,因爲它很可能保全的是整車人的性命。應予鼓勵。

重慶萬州公交墜江事件,乘客劉某和司機冉某都一起墜入了江中,已經無法讓他們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了。

但爲了避免以後再發生同類悲劇,必須馬上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並對相關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究竟爲什麼這些乘客敢於爲了一己私利,在毫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提出不正當請求,得不到滿足就遷怒於司機呢?

首先,他們腦子裏就沒有規則意識,更不會遵守社會規則制度。所以,他們日常生活中插隊、闖紅燈、託關係、走後門,只要能滿足自己私利,就無所不爲,規則意識的缺失,造成的後果卻要由全社會來買單。

其次,就是破壞規則制度的成本很低,而收益卻很高。大多數時候,發生司機、乘客的糾紛,不管是公交公司,還是警察,都拿這些耍賴的乘客沒什麼好辦法。罰款吧,真有錢還坐公交嗎;拘留吧,社會成本太高,而且真要是都給關起來,也沒地方關啊。所以,這些耍賴的乘客正是仗着你拿他沒辦法,纔敢胡作非爲,罔顧公共行車安全。

所以小莆在這裏也不得不提醒各位開車的新老司機,遠離公交車,誰知道車上有沒有載着一頭失去理智的乘客?乘坐公共交通時,如遇到妨礙司機正常行駛的人,請及時提醒、阻止……請轉發提醒身邊的人!!

大莆田網綜合整理

來源:綜合微車況、東南網、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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