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过去有一段时间了,自从坠江公家车打捞完成以及查明事故造成的原因之后,关于赔偿的问题就摆在了桌面上。

这次事故可以说涉及到的赔偿比较复杂:包括对公交车损坏的赔偿,撞坏了大桥栏杆的赔偿,对司机的赔偿,对车上乘客的赔偿,对被撞红色私家车的赔偿等,而且赔偿的责任人也分好几处:包括司机和与司机互相殴打的女乘客,包括保险公司,包括车辆所属的公交公司等。

很多人觉得,这次事故最大的赔偿方应该是保险公司吧?而就在2018年12月9日,上海金融报发表文章称,“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赔偿事宜:车上乘客无法获赔交强险。

一些网友看到这样的消息,就觉得有些不太理解了:交强险是每辆车都必须强制缴纳的,为什么公交车出了事,而车上乘客却无法获赔交强险?如果车辆出了事,却无法获得交强险赔偿,那交了交强险还有什么用呢?

针对网友们的疑虑,律师给出了解释。

上海东浦律师事务所沈一樑律师表示,这辆公交车坠江原因初步断定是因为女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引起的,假如女乘客和司机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那么,对于公交车损坏、撞坏栏杆以及撞坏了红色私家轿车等,可以要求司机和女乘客赔偿,同时乘客死亡他们二人也要承担责任。

但是司机和女乘客都已经死了,对于公交车司机的责任,需由司机所服务的公交公司承担,而女乘客则由遗产继承人承担,但是最多不能超过其所继承的遗产。

那么,如果公交公司缴纳了交强险,发生事故是不是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呢?

律师表示,车上乘客无法获赔交强险,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来,我国法律有规定,每辆上路的车子必须购买交强险,二其他商业保险则自由选择。但是在此次事故当中,针对22路坠江公交车上这些乘客来说,公交车的交强险是不适用的。为什么不适用呢?原因如下:

另外律师告诉大家,有一些情况是属于保险合同当中保险责任免除的情形,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那么,这些情形到底是哪些情形呢?律师这样告诉大家:

也就是说,你买了保险,并不是说只要出了事就一定会获得理赔,必须要符合保险公司理赔的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就算买了保险,也不一定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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