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机制,11月9日,全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在市监察委召开。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蒋彩霞,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委员赵广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戴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董月明,以及三家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出席并参与讨论。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将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机制确定为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重点任务,并主动加强与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衔接,建立起线索研判、证据标准、案件管辖、提前介入等方面的问题解决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次会议主要研究讨论的《全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由市监察委、市中院、市检察院三家单位在会前共同起草,在充分研读《监察法》、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以及《江苏省监察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依据的基础上,立足连云港职务犯罪办理工作实际,几经修改完善后提交讨论。会上,参会人员就《会议纪要》涉及的案件管辖、提前介入、案件受理、证据收集审查、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补充调查等方面进行了逐项会商,并基本达成共识。市中院副院长戴涛、市检察院董月明均表示将以此会议为契机,加强三家单位之间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形成反腐工作合力,促进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的双提升。

据悉,《会议纪要》将于近期签发后在全市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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