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8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开幕。“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乡村治理是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平安建设的问题集中在基层,平安建设的坚实力量扎根在基层。

  55年前,在浙江枫桥的江南小镇,毛泽东思想催生了“枫桥经验”;55年来,“枫桥经验”与时俱进,成为基层治理的典范模式;如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展了“枫桥经验”,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明了道路。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始终保持“枫桥经验”与时代同步、与未来同行。要着眼长治久安、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工作理念、机制、方法创新,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注重综合运用自治、法治、德治三种方式,形成系统化、协同化和一体化的体制机制,通过自上而下的政府引导和发动自下而上的社会参与,推动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

  

  源头活水:“枫桥经验”发源地创新“三治融合”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司马迁《史记·殷本纪第三》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也是“枫桥经验”55年来历久弥新的关键所在。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衡量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水平高低的根本标准。进入新时代,要求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机制,全面提升社会风险防控化解能力;要求公安机关把握好“枫桥经验”的精髓,传承好“枫桥经验”,同时,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发展进步的力量源泉。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中,浙江公安机关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善治为目标,全面推广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德治的引领作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是浙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创新群众路线的方法途径,实现由管理到治理、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带来的根本性变革。”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金伯中如是说。“三治融合”模式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创新,“三治融合”实践推动治理格局变迁、治理能力水平提升。桐乡市推出“乌镇管家”,成为“三治融合”的一个缩影;高桥街道率先建立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三个基层治理平台,推行三治合一试点。

  在象山县,村民有句口头禅“有事,坐在一起好好说”。如今,象山县“村民说事”制度升级,从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1.0版升级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的2.0版,“三治融合”丰富了“村民说事”的内涵。浙江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结出了累累硕果,全省涌现出平安校园、平安交通、“民主恳谈会”、“村民说事”、“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一大批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品牌,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自治为基:发动群众积极性、依靠群众智慧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韩非子《韩非子·五蠹》55年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必须发动和依靠群众。在枫桥,公安机关发动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优良传统由来已久。“红枫义警”是枫桥公安机关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成功范例。如今,“红枫义警”已成为一支响当当的社会治安力量,是维护枫桥平安的重要“新警力”。“红枫义警”的建立并成功运作,是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引导社会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鲜活样本。

  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山下湖中队副中队长孙海江利用业余时间牵头成立“路路通”交通安全宣教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走访排除事故隐患路段,被团市委评为“最具人气的公益组织”。从城市到乡村,指导开展自治创新在浙江公安机关蔚然成风。平安创建靠大家,浙江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近5万个,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矛盾调解、犯罪预防、矫治帮教、禁毒禁赌、安全监管等工作,建立平安志愿者队伍3.5万支、230万余人,形成了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金牌平安志愿者队伍。离诸暨120余公里的嘉兴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红船精神”赋予了嘉兴“敢为人先”的城市基因。2013年,嘉兴提出“三治融合”的理念,试点探索从桐乡市高桥街道起步。目前,由高桥街道带头组建的“一约两会三团”,已经成为嘉兴市开展“三治融合”建设的有效载体,将各类矛盾纠纷逐一化解。杭州上城公安机关通过“公民警校”打造了新时代“亲民尚和图”。“公民警校”广泛组织动员“红袖章”“黄哨子”等平安志愿者参与社会面治安防控,目前已形成“网上网下有总校,家家门口有分校,行业系统有技校”的局面。

  杭州西湖公安机关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了“与政府沟通无障碍、民情民愿真实了解、异常信息及时反映、人人都能参与治理”的“你是我的眼”平台,编织了一张“全民全情”的云上信息网。在湖州,公安机关开创性地推行“警务广场”新做法,发动群众,依托广场、公园等公众活动场所和互联网,搭建群众参警议警、警务协商、民主监督的平台,建立开放、参与、合作、共赢的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模式。广泛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参与社会治理、分享治理成果,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已经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的共识。在北京,公安机关指导形成了“朝阳群众”“西城大妈”“海淀网友”“丰台劝导队”“东城守望岗”“大兴老街坊”等一批群众参与的平安建设志愿者特色品牌,助力多项重大安保活动;面对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的新形势,江西省赣州市公安机关成功打造分工协作、快速精准、联动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警方根据平安志愿者反映的线索,由民警在“警在民安”APP工作室和现场分别进行指挥调度和打击处理工作,做到信息准确、处理及时;……法治为本: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遇事依法找法用法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王符《潜夫论·述赦第十六》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是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根本要求。“三治融合”,法治是关键。在枫桥,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群众崇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已经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行为规范之中,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打下了良好基础。浙江公安机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以法治引领“三治融合”,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在诸暨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市民可以全流程、一站式调解纠纷。诸暨公安机关牵头的调解组织从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形成了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化解的有效机制,涌现出“老杨调解工作室”等一批群众认可的品牌调解组织。为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诸暨市公安局开发“安心租”APP,具有房屋租赁多重安全保障、招工用工无缝对接、流动人口自主申报等多项功能。把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在拘留所,消除矛盾双方的怨气,是浙江公安监管部门一直以来的重点工作之一。杭州市拘留所和高校、法院、街道、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了矛盾化解联调制度,率先启动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联动机制,及时消除一大批不安定、不和谐因素。为强化法治作用,让村级事务运行和矛盾化解更合规合法,象山县把法治理念融入“村民说事”全过程,为每个村(社区)安排1名法律顾问,深入推进法律顾问、政法干警参与村(居)民说事会。

  桐乡市公安局梧桐派出所启动“梧桐树计划”,讲师团成员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上法制课。此外,民警和学校联系,让班主任老师重点关注,细心查看他们的身体和精神状况。“雪亮工程”的延伸,让群众遇事找法依法的氛围越来越浓。桐乡市公安局屠甸派出所在监控“村村通”上下功夫,提升对辖区治安的管控能力,延伸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触角,助力“三治建设”。村民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发生矛盾纠纷时,各方主动站到监控探头下进行,确保以后调解有据可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中注重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在广东广州海珠区,创立“司警联调”纠纷调解模式,在派出所设立司警联调室,专门调解各类因治安案件引起的民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湖南邵阳,推出“一村一辅警”,在依靠群众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辅警力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通农村警务“最后一公里”。

  城市化引发的社会矛盾是社会治理的难题,为此,安徽铜陵探索建立行业调解、个性调解、警民联调、诉调对接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98%以上。德治为先:润物细无声,德法并举、崇德尚法成为新风气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论语·为政》尊重农村现有礼仪风俗基础上完善德治,是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另一鲜明特征。公安机关在推进社会治理时将村规民约、道德规范、精神文明等德治建设相融合,参与实施新乡村道德提升行动,增强了治理的道德底蕴,为自治和法治赢得情感支持、社会认同。在枫桥,潜移默化中德治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改变,助力创建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无邪教、无信访、无矛盾纠纷的新社区。浙江绍兴上虞素有“江南名士之邦”的美誉。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分局以丰惠派出所为试点,探索“乡贤治理”工作模式,一大批老干部、老党员、经商能人等成为乡村发展的“智囊顾问”、调解矛盾纠纷的“老娘舅”。“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道德的力量促使人见贤思齐。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

  诸暨在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立“红枫”书吧,举办“红枫”读书交流会,建立“三贤文化”研究会,创建“中国诗歌小镇”,编排“调解故事”等系列乡村舞台剧,让老百姓自己讲述“枫桥经验”故事。通过兴建乡村记忆馆、农村文化礼堂和创建孝德村,弘扬孝义文化,营造敬孝向善、重义守信的浓厚氛围。民警表示,将“村民说事”与村规民约、道德规范、精神文明等德治建设相融合,增强了村民说事的道德底蕴,为自治和法治赢得了情感支持,使乡村治理事半功倍。山西长治潞城警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三治融合”为重点,开展了“十有十无”乡村治理(平安建设)先进村(社区)创建活动。围绕“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主线,开展“一桌饭家训家风”传承活动、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创建活动等,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实现道德教化。

  为了让富裕起来的村民补上道德这一课,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四合社区警务室主动参与打造法治道德讲堂,由社区民警不定期邀请有关业务警种做客讲堂,为老百姓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提供上门服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总结我国历史上礼法并重、德法共治思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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