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起诉,被告朱某的儿子说,母亲好像是向楼阿姨借过一笔钱,但与楼阿姨所诉的借款金额不符,况且应该是还掉了。法院裁定,因为朱某只归还了本金,朱某丈夫需要归还三万块钱的利息,而楼阿姨的女儿因为涉嫌虚假陈述妨碍公务,所以被罚款四万元。

被老邻居起诉,这20万到底还没还?最近,广东法院刚审理了一件案子,这起案子从简易程序转到普通程序,还追加了第三人。至今日,朱某去世后的第4年,案件有了最终结果。 2016年大年初九,杭州的朱某自杀了,那年她还没到60岁。 朱某是做资金生意的,规模不大,借款放贷,赚中间差。原告楼阿姨年逾七十,早年跟朱某上下楼的老邻居,后来房屋拆迁两家各居城市南北。 这笔借款发生在2011年,当时朱某和老公一起来借,借款20万。2012年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来朱某又向楼阿姨借款1万元。 楼阿姨说这些钱统统没有还,从2016年初开始催朱某还,没想到朱某就自杀了。朱某的资金生意不好,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又有人追债,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跟受不了压力有关。 面对起诉,被告朱某的儿子说,母亲好像是向楼阿姨借过一笔钱,但与楼阿姨所诉的借款金额不符,况且应该是还掉了。 此次起诉,楼阿姨把朱某的老公、儿子还有父母列为被告,要求归还本金23.4万元,利息13万余元。案情有了突破:自己女儿悄悄收了钱还说不认识

在2018年至2019年共计开过三次庭,案情渐渐明了…… 在诉讼期间,还有一个人物在案件进展中愈显重要,她就是原告楼阿姨的女儿“小红”。 双方经过法律的调解之后,朱某的两个孩子立马表示,会在第一时间将这笔钱还清。 而朱某的老公表示好像对小红的名字有一些熟悉,还有人提到楼阿姨不识字,所以一切债务和信息都是由她的女儿帮忙管理的。随后朱某的老公便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找到了当时的转账记录,而通过记录显示朱某曾经将20万分两次已经打到了小红的账户上,在微信的聊天记录中,两个人“聊得火热”……这下,案情有了突破。 但在庭审现场,法官多次问小红是否认识朱某,得到的均是否定的回答。 朱某家人拿出证据: 一是转账记录,朱某通过儿子的账户先后两次转账给小红,共计20万元。 二是朱某与小红的聊天记录,小红将自己的账号发给了朱某,两人聊得火热,还约了饭局。 证据面前,小红依然不认,但她母亲认了。

法院开出“司法惩罚”裁定书,“讹诈”必须付代价

法院裁定,因为朱某只归还了本金,朱某丈夫需要归还三万块钱的利息,而楼阿姨的女儿因为涉嫌虚假陈述妨碍公务,所以被罚款四万元。 如果不是朱某的丈夫想到了什么,很有可能就会再次归还20万元。 法治社会,人人都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有些诉讼确实有违公众朴素认知,譬如小偷去偷电动车,因漏电反被电死,家属将车主告上法庭;又譬如用餐后恶意逃单,被饭店老板追赶过程中意外摔伤,也要将老板告上法院。 这些看上去明显无理取闹的诉讼之所以有恃无恐,他们认为打赢了官司就能获取利益,输了也不会损失什么。

诉讼是公民的权利,但是,如果超出了界限,一样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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