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条令东莞人愤怒的新闻,就发生在东莞大朗某幼儿园,4岁女童的脸被打到淤青,而施暴者,正是女童的老师

女童全身多处抓痕和淤青

昨日半夜网友爆料称,在东莞大朗某幼儿园发生一起虐童事件,并附上了聊天记录和受虐女童的照片。

照片上女童的脸颊被打得一片淤青,甚至隐隐约约能看到手掌印,这么小的孩子是怎么下得去手的!而且不仅脸颊,女童全身多处有淤青和抓痕!

根本不敢想象小朋友经历了什么,是多大的力气才造成这些伤痕,4岁的小女孩究竟做错了什么...父母把孩子送到幼儿园,不就是让他们开心地学习玩耍吗?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警方通报

11月7日晚20时13分,大朗镇教育局收到镇公安分局关于大朗镇博翔幼儿园一幼儿面部受伤的视频,说是幼师体罚幼儿所致。镇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与幼儿园方面联系了解情况。11月8日上午,镇教育相关负责人前往大朗博翔幼儿园进行深入调查,并向镇公安分局大朗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 经调查,2018年11月7日上午9时许,大朗博翔幼儿园(民办)中C班幼儿黄某茜(女,4岁,四川邻水人)入园时情绪不稳,不愿上学,进入班级后一直闹情绪,致使班级教学受到影响。配班教师詹某冰见黄某茜情绪不受控制,用手掌打孩子两侧脸颊,并试图控制该幼儿的行动,致孩子的两颊皮下有淤血,胳膊处轻微淤伤。事后,该老师未及时向幼儿园上报情况。同日午餐时,该班班主任发现幼儿脸颊红肿,问清原委后迅速上报该园负责人,并对黄某茜脸颊进行冰敷处理,并迅速通知家长,一同带黄某茜先后至大朗医院及东华医院就诊,检查结果为软组织挫伤,其他无异常。

事件发生后,大朗镇教育局一直积极介入调查处理。一是责成博翔幼儿园迅速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包括出资安排黄某茜后续医疗,安抚家长情绪,责成教师停职反省,配合做好后续的调查工作。目前,家长与园方就赔偿已达成一致意见。二是认定该事件是一起严重违反师德的事件,事发后园方没有及时上报镇教育局,有瞒报嫌疑,要求该幼儿园作出深刻检讨,并拟定后续整改措施。三是联同镇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及时召开幼儿园全体家长会,向家长说明情况,解除疑虑。四是将此事件向全镇学校、幼儿园进行通报,并以此事件作为案例,在全镇教师中进一步深入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和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优化相关制度机制,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因为小朋友的情绪不受控制

就对他们施加暴力??

师德何在??人性何在??

近几年虐待儿童的新闻层出不穷

施加暴力的不仅有恶魔老师、陌生人

甚至还有亲生父母!

厚街4岁男童遭亲母毒打

今年6月,厚街4岁男童遭亲生母亲毒打致面目肿胀,眼睛淤青。经医生检查,其头部、面部、四肢都有伤,新伤、旧伤密密麻麻遍布全身。

孩子亲生母亲甚至放言“我打自己的孩子天经地义,谁也管不着”“早知道他不听话,还不如当时掐死他,不听话就得挨打。”

6岁女童遭父亲殴打致死

7月21日,一名男子抱着其6岁的女儿到海南万宁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女孩全身手脚淤血发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据该男子交代,当天下午,他独自在家带女儿,期间女儿不听话还顶嘴,他便用皮带和衣架抽打了女儿一个多小时。最后女儿说了一句:“爸爸,我起不来了”后,便倒下了。

虽然有点老套,但还是那句

孩子是用来教的不是用来打的!

而且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虐待儿童

根据《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值得注意的是,情节恶劣才构成本罪。

如何认定恶劣,可从以下几方面认定:

1、行为手段是否凶狠残忍,例如毒打,用烟头烫身体部位,虐待年老、年幼、病残家人等等;

2、行为持续时间长短,例如几年、几个月,较易造成被害人的身心严重受损;

3、行为次数是否频繁,有些案件持续时间短,但行为频繁;

4、后果是否严重,例如致使患有精神分裂症、受伤、致死等等。

我们都曾经是孩子,我们都不喜欢被使用暴力,希望各位爸爸妈妈好好爱护、保护自己的孩子,让他们都有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