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派兵到欧洲直接参战,但当时中国仍俘虏了上千名德奥战俘。这些战俘的由来分几种,一种是1917年3月14日断交时,北洋政府收回了汉口德租界和天津奥租界,解除了其驻军武装;一种是宣战后,两国使馆的卫队,以及两国在中国军舰上的水兵,也都成了战俘。

为了安置这些敌国战俘,北洋政府共建立了7所战俘营,其中北京3所,南京1所,吉林1所,黑龙江2所,总共收容了1060名德奥战俘。

成立最早的是南京的德国战俘收容所。在1914年11月,日英联军攻占青岛之前,部分德国海军即炸沉舰船在江苏青口登岸,S90鱼雷艇集体向中国当地驻军投降。中国方面将他们收容在南京城北丁家桥省议员公寓。

当时北洋政府给战俘的待遇是非常好的,还比照中国当时的陆海军饷章,军官发给薪俸,士兵按月发给军饷。北洋政府规定:比照我国现行陆海军饷章,俘虏军官按其军阶支给薪俸,其所需伙食即由应得薪俸内开支。军衔最高的海军上校每月可拿到420元。普通士兵除供给伙食外,正副目每名月给四元,兵士每名月给二元。

每个收容所都有条件良好的宿舍,军官们还有单独的房间;都配备有卫生条件很好的厨房、专门的厨师,甚至还有酒吧。此外,还有浴室、理发室,以及修修补补的小作坊。

在医疗方面,收容所有设备良好的医务室,设有门诊室、手术室、病房,其中北京海淀收容所还有环境优美的疗养院。陆军部还专门指定陆军军医学校医院作为德奥战俘的专门医院和养病之处,而身体患有疾病的战俘甚至获准到北戴河海滨疗养。

“一战”结束后,中国履行自己的国际义务,在1919年初将德奥在华俘虏一律准予遣返。

据《环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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