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沒有派兵到歐洲直接參戰,但當時中國仍俘虜了上千名德奧戰俘。這些戰俘的由來分幾種,一種是1917年3月14日斷交時,北洋政府收回了漢口德租界和天津奧租界,解除了其駐軍武裝;一種是宣戰後,兩國使館的衛隊,以及兩國在中國軍艦上的水兵,也都成了戰俘。

爲了安置這些敵國戰俘,北洋政府共建立了7所戰俘營,其中北京3所,南京1所,吉林1所,黑龍江2所,總共收容了1060名德奧戰俘。

成立最早的是南京的德國戰俘收容所。在1914年11月,日英聯軍攻佔青島之前,部分德國海軍即炸沉艦船在江蘇青口登岸,S90魚雷艇集體向中國當地駐軍投降。中國方面將他們收容在南京城北丁家橋省議員公寓。

當時北洋政府給戰俘的待遇是非常好的,還比照中國當時的陸海軍餉章,軍官發給薪俸,士兵按月發給軍餉。北洋政府規定:比照我國現行陸海軍餉章,俘虜軍官按其軍階支給薪俸,其所需伙食即由應得薪俸內開支。軍銜最高的海軍上校每月可拿到420元。普通士兵除供給伙食外,正副目每名月給四元,兵士每名月給二元。

每個收容所都有條件良好的宿舍,軍官們還有單獨的房間;都配備有衛生條件很好的廚房、專門的廚師,甚至還有酒吧。此外,還有浴室、理髮室,以及修修補補的小作坊。

在醫療方面,收容所有設備良好的醫務室,設有門診室、手術室、病房,其中北京海淀收容所還有環境優美的療養院。陸軍部還專門指定陸軍軍醫學校醫院作爲德奧戰俘的專門醫院和養病之處,而身體患有疾病的戰俘甚至獲准到北戴河海濱療養。

“一戰”結束後,中國履行自己的國際義務,在1919年初將德奧在華俘虜一律准予遣返。

據《環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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