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規範道路通行秩序,提高交通參與者安全守法意識,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不定期向社會曝光交通違法行爲。本期曝光10月26日至11月9日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行爲的名單。

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車輛名單!

看看有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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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4條第2項:“通過交叉路口和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讓行、停車等候或者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的”,將記分3分,罰款150元。

◆《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八條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等依法應當減速行駛的路段時,時速不得超過三十公里;遇到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應當停車讓行。

來源車廣西綜合報道

責編:羅銳

值班編輯:易治平

來源車廣西綜合報道

責編:羅銳

值班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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