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民主意识,发扬民主作风,接受人民监督,当好人民公仆。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当好人民公仆就是要把人民摆在第一位,切实把当好人民公仆的誓言转化为实实在在在服务人民的具体行动。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权为民用,是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应强化权为民用的意识,这是我们党的性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事业勃兴的根本保证。

党员干部如何做好人民公仆?光靠说教不行,光靠“政治任务”不行,靠“嘴上功夫,墙上标语”也不行,须得靠实干,才能换来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一方面,人民群众是最朴实的,他们深谙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道理,只要党员干部一心为百姓做实事,一定能够换来群众的众多“惊喜”,一定能够将“公仆形象”做到群众心中去,这个过程也是党员干部自我教育、自我升华、自我提升的过程;另一方面,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党风政风民风清朗公正,才能激发人民群众无限的创造力和战斗力。

当好公仆,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政不移公仆之心,必须做到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对领导干部来说,清正廉洁不仅是立身之本,同时也是成事之基。职位高了,权力大了,诱惑也多了,经受的考验更为严峻,一定要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抗得住各种诱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对待亲情友情,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际行动,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肖秋波)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