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低價遊調查,在央視新聞直播間播出後,雲南大理,保山,德宏等州市旅遊亂象再次引發國人關注。這一雲南旅遊低價團問題似乎成了頑疾,久治不愈。對此,央視新聞1+1也緊隨其後在6月18日播出節目,幫助雲南尋找病因。在這個節目中,央視主持人董倩似乎要把新聞點引向遊客明知低價爲何還要報名參加上,青鋒認爲,如此質疑遊客參與低價團旅遊,不符情理法。

雲南旅遊低價團宰客,董倩對遊客的質疑不符情理法

雲南旅遊低價團宰客,董倩對遊客的質疑不符情理法

貪佔小便宜,應該說是人與生俱來的。這是青鋒要說的情。正如市場上有人低價兜售商品,消費者明知道其低於其他商戶的價格,大家還趨之若鶩購買一樣,這是一種市場現象。你可以低價賣,我就可以低價買。只要買賣雙方大家都認可,沒有什麼不妥。問題的關鍵是,雲南低價旅遊團並非遵從了買賣雙方自由的原則,而是超越了雙方界定,而採取了強迫手段。這放在後面來說。因此,董倩在杜絕旅遊低價團問題上試圖從消費者身上找原因或者找突破口,雖則有一定的道理,但不符合情。

雲南旅遊低價團宰客,董倩對遊客的質疑不符情理法

再說不符合理。前面已經說到,你願意低價銷售,消費者就可以低價購買,這是人之常情,也是市場交易的準則。符合人們日常所說的理。而旅遊低價團問題不合理之處則在於,旅途中,每到一個新的景點就會更換導遊,而新的導遊就會帶領遊客到不同購物店購買高於市場價的商品,如果達不到導遊期望或者要求的購買金額,導遊就惡語相向。倘若在遊客報名參加低價旅遊之時,就已經告知遊客要在旅遊景點購物場所購物,而且有最低消費,那遊客肯定會有所考慮,願意不願意參加這樣的低價遊,倘若事先告訴,遊客又報名參加,那就是說雙方達成了交易或者默契,導遊要求遊客購物,自然不算爲過,也符合常理。但事先負責遊客報名、誘導遊客參加低價遊的人員並沒有這樣說,你在中途強迫遊客購物,且達不到標準就辱罵遊客,甚至還把遊客趕下車,那自然不合理,甚至涉嫌違法了。說董倩試圖把旅遊低價團能夠產生的新聞點,或者原因之一試圖引向遊客不符合法,就在於整個旅遊過程中發生的事情,並非遊客所能把控,而且也不被法律所允許。據云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央視曝光了大理,保山,德宏等州市旅遊亂象後,6月16日公佈的處理決定,雲南途遇旅行社涉嫌存在低價遊接團,指定購物場所、擅自變更行程等違法違規行爲。同時證實,上崗導遊李某涉嫌存在變相強迫購物,指定購物場所,擅自變更行程等違法違規行爲,上崗導遊宦某某涉嫌存在誘導購物,擅自變更行程,向遊客索要小費和不按規定佩戴導遊證等違法違規行爲,以及上崗導遊蘭某某涉嫌存在誘導購物,擅自變更行程和不按規定佩戴導遊證等違法違規行爲。這足以證明,這些低價旅遊團是以違法來獲取利益,而非真正地靠服務贏得消費者。

對於上述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佈的事實,從法律角度上說,其已經涉嫌強買強賣,違反了公平交易規則。據稱,有關部門在對涉事旅行社做出經濟處罰後,擬將雲南途遇旅行社法人代表趙某,出資人趙某、周某、李某一併列入旅行社重新申報黑名單,並對旅行社法人趙某以涉嫌強迫交易罪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也就是說,旅行社以及有關人員已經涉嫌強迫交易罪。這是法律所不允許,並要予以懲處的。上述可見,央視主持人董倩質疑遊客明知低價遊有問題還報名參與,不符合情理法。但是,由此也提醒遊客,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天上根本不會掉餡餅,這些大家都知道的道理,用在低價旅遊上同樣也是真理。所以,從自身不上當受騙,不去受那種強迫購物消費的罪上講,自己儘量別再去佔類似的小便宜,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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