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小孩子哭鬧是常事,哭鬧太過惹大人煩其實也是情理之中。比如人們常常抱怨高鐵上有小孩哭鬧特別影響自己休息。但心煩是一回事,文明如你我他,也沒人因此出手打小孩兒。

然而這樣的事竟然發生在幼兒園了。11月21日,湖南一5歲女童在幼兒園中哭鬧着不願戴圍兜,竟因此被幼兒園一員工矇住頭毆打。恰巧這一幕被女童父親看見,護女心切的他立馬衝上扇了該員工一耳光並趕忙抱走女兒,其後又對該員工進行踹打。

最終,兩人雙雙被拘留並罰款。員工被行政拘留12天,女童父親也被拘留7天。

幼兒園教師職工的聘用標準需嚴格

誠然,小孩哭鬧不好帶,即使是親生父母也難保沒有衝動想打人的時刻。但這絕對不是大人們可以出手的理由。小孩並不是什麼都不懂的傻子,在他們眼中,無論是家中的父母還是幼兒園中的教師職工,都是對他們好的人,是可以信任的人。如果只是因爲小孩哭鬧而動手,是極有可能對小孩心理產生不良影響的。

更何況,俗話說,打在孩身,痛在父母心。現在的小孩誰不是被家裏呵護着長大,看到女兒被矇頭毆打,想必父親的心中一定很難受。

當下,兒童在幼兒園遭虐待的新聞層出不窮,這不禁令人深思,幼兒園的教師職工的聘用標準在哪裏?

從教師看,多的不說,就談談幼師資格證。目前的幼兒園中有一部分是私人辦學,這導致質量參差不齊。一些幼兒園的教師連幼師資格證都沒有就可以上崗。這種情況在一些小城市更爲明顯,很多人選擇做幼兒園教師往往只是將它作爲自己謀生的手段,但並未曾意識到這個職業肩上的責任。

除此之外,還有幼兒園職工更是難以把控人員素質。在一些城鎮幼兒園,關係戶去做幼兒園職工的不在少數,因爲在人們看來,也許只是照顧照顧孩子沒有什麼難的。但最大的難點就在於愛心和耐心。在該事件中,一個職工抱着女童,另一個職工爲女童戴圍兜,小女孩不配合就被打,關鍵是抱着孩子的職工看見另一職工的不當行爲竟無動於衷,沒有任何制止的傾向,可見冷漠的人何止一個呢?

至於出手打人的父親,動因其實情有可原,在特殊情況下,“以暴制暴”似乎並沒有那麼不對。但他最終受了懲罰也是情理之中。試想,如果人人都以暴制暴,社會就容易失去該有的秩序。暴力終究不能解決根源上的問題,但對幼兒園暴力說“‘不”是需要相關部門、幼兒園、家長共同推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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