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同性恋永远是一个敏感的话题。

但不得不承认,存在即合理。同性恋是一个合理而且合法的存在,虽然有些人看见他们并不舒服。

如果只是对望一眼,一拍两散,然后保持距离,井水不犯河水,倒也不成问题。

问题是,不管他是不是同性恋,总是要工作、要谋生的。

既然要谋生,就需要职业,就会和别人产生联系。

隐藏得好,倒也相安无事;一旦被人发觉,歧视的心理、不安的心理,就会统统出来作怪。

在青岛,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明钰(化名)是青岛的一名幼儿园教师,也是同性恋者,前不久被解雇了。新京报等媒体报道了此事。

明钰就此事打起了官司,向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部门申请仲裁,11月13日,仲裁开庭,但没有当庭宣布结果。

这件案子,有两个悬疑点:

第一,当事人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动解雇,双方存在争议。

园方认为当事人是主动辞职,当事人则说,辞职不是我主动提起的,属于“变相解雇”。

这就好比有人存在某种问题,但不属于过失,于是用人单位“建议其辞职”。一旦“被建议”了,除了脸皮特别厚的,谁还好意思在单位待下去?

但你却不容易抓到单位的把柄,因为建议就是建议,不是解雇。

第二,园方是否涉嫌歧视同性恋者,建议其辞职和其是同性恋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这一点恐怕是最难说清的。

园方当然是一口否认,毕竟歧视同性恋者的名头,戴上去是不太好听的。

园方相关负责人说,“解雇”明钰不是因为其参与同性恋活动的行为,而是因为给园里造成负面影响,很多家长投诉。

换句话说,即便存在歧视,也是“学生家长”歧视;园方是迫于家长压力,才不得不让其“主动辞职”的。

而“家长”是个宽泛的概念,就像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舆论”一样:经常说舆论怎样怎样,但到底哪条评论、哪个说法代表“舆论”,谁也不知道。

总之“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当然,“家长”的概念范围,又比“舆论”明确、具体得多,毕竟对一个幼儿园来说,家长都是明确、可指的。

如果家长发现幼儿园老师中有同性恋者,向校方反映,要求学校辞退,并非没有可能。

于是最终,事情又回到了整个社会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上。

同性恋是一种自然现象,古已有之,甚至动物里面也存在这种现象。

记住,同性恋不是病症,和有人天生就是左撇子一样,属于正常的偶发事件。

只是因为少,所以被一些人视为异端。

只要行为正常、身体健康,也不会对教学带来不良影响。

毕竟,同性恋只是一种行为取向,是针对同性而已。

这就好比一男一女谈恋爱,女的处在恋爱期,在课堂上并不会有明显的表现。

甚至,很多人会把倾向深深隐藏。

毕竟这个社会,你懂的。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同性恋不是病,不需要医治,也无法纠正,最好顺其自然。

美国心理学协会发表的一篇科学文献表明:长期的实验记录证明,同性恋是无法被“矫正”的,性取向无法改变。
许多研究人员早已得出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同性恋有深厚的生物医学基础,同性恋者的性取向是由同性恋基因决定的,无法通过后天改变,不是一种选择,也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

对待他们,还是需要多一点宽容。

基因决定的东西,不是他们想改就能改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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