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4日,福建省立醫院醫務科相關工作人員向黃驊家屬宣讀了一份院外專家作出的評估報告,承認黃驊的情況符合使用“修美樂”後導致的體內結核潛伏感染活化的表現,醫院方面存在預防性抗結核治療欠規範、用藥欠規範的情況。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11月25日從黃驊處瞭解到,醫患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後,福州市鼓樓區衛生健康局已同意對此事件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原標題:福建省立醫院患者用藥後感染肺結核,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獲批准

福建男子黃驊(化名)在福建省立醫院治療強直性脊柱炎時,被醫生推薦使用7600元一針的進口藥物“修美樂”(通用名稱:阿達木單抗注射液),他連打六針後感染肺結核。事後專家出具的評估報告認爲,醫院需承擔次要責任。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11月25日從黃驊處瞭解到,醫患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後,福州市鼓樓區衛生健康局已同意對此事件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黃驊首次到省立醫院就診後,就根據林禾醫生的要求,曾做了“結核感染T細胞干擾素釋放試驗”。今年3月1日,鑑定報告出爐,其“干擾素試驗定量結果(T-N)”結論爲“陽性”。

4月11日,黃驊在省立醫院接受第三次“修美樂”注射後出現不適症狀。他稱曾將不適症狀反饋給林禾,後者未回應。第六次注射“修美樂”後不久,林禾根據檢查結果告知黃驊可能得了肺結核,並讓黃驊轉院治療。6月中旬,黃驊轉院到福州市肺科醫院,確診肺結核。

9月4日,福建省立醫院醫務科相關工作人員向黃驊家屬宣讀了一份院外專家作出的評估報告,承認黃驊的情況符合使用“修美樂”後導致的體內結核潛伏感染活化的表現,醫院方面存在預防性抗結核治療欠規範、用藥欠規範的情況。

但該評估報告同時認爲,患者在用藥後出現結核病與自身疾病基礎感染風險高是主要關聯,醫院需承擔次要責任,願意承擔30%責任。

福建某三甲醫院風溼免疫科主任陳晨(化名)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結核感染T細胞干擾素釋放試驗如果是陽性,生物製劑治療就要慎重,用的話可能造成身體部位結核的嚴重感染。

“如果檢測結果是‘陽性’,一般不建議再使用‘修美樂’等生物藥劑。”陳晨介紹,在病人明確風險的情況下,進行抗結核治療後,嚴謹預防的同時才能進行治療。如果是規範性的抗結核治療,一般爲期6個月。

黃驊提供的錄音顯示,在雙方協商時,林禾認爲,其讓黃驊注射“修美樂”的處置並無不妥,將醫藥代表叫到診室門口送藥的原因,也是出於好心,並不存在收取醫藥代表回扣的情況。

錄音顯示,從黃驊確診肺結核至今,雙方在省立醫院、福州市醫患糾紛調解處理中心多次協商,均未達成協議。之後,黃驊向福州市鼓樓區衛生健康局申請醫療事故鑑定。11月21日下午,鼓樓區衛生健康局作出的覆函顯示,該局同意進行首次醫療事故鑑定。

覆函中稱,“經審查認爲,該申請符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同意受理。我局將於2019年11月15日前,將材料委託福州市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黃驊家屬表示,協商至今,醫生和院方代表從未有過一句道歉,等醫療事故鑑定出來後,將會到法院提起相關訴訟,同時也會繼續向上級紀檢、衛生部門投訴反映。

福建省立醫院相關負責人則向澎湃新聞表示,醫院方面對此事也很重視,目前此事還在第三方調解中,暫時不方便向媒體作相關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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