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杖就是大臣在朝堂之上被施以杖责之罚,也就是在朝堂之上褪去裤子打屁股。至于廷杖之罚的起源,史料记载观点并不一致。

廷杖之罚的来源

有东汉之说。根据北宋的《太平御览》中记载,在东汉明帝时期,就有对大臣施以鞭杖的记载,“《后汉记》曰:明帝时政事严峻,九卿皆鞭杖。左雄上言:‘九卿位次三事,班在大臣,行有珮玉之节,动有庠序之仪。加以鞭杖,诚非古典。’上即除之。”

有北周之说。根据《北史》记载,说周宣帝在位时期,“自公卿以下,皆被楚挞,……每捶人皆以百二十为度,名曰天杖。宫人内职亦如之。后妃嫔御,虽被宠嬖,亦多被杖背。”可见,周宣帝时期的这种天杖没少打人,上至朝臣下至后妃,都挨过他的揍,只不过这个时候的杖责地点就不仅仅是限于朝堂之上了。

有隋唐之说。此观点源于明代大学士朱国祯在他《涌幢小品》,其书描述说“廷杖始于唐玄宗时”,不过其后来又说“起于隋。《文帝本纪》称殿廷挞人,此其征也”。由此可见,廷杖这一责罚手段,并非明朝独创,在隋唐时期已有先例,而且也有相关史料能够证明,《隋书》中记载,隋文帝杨坚曾对进谏的大臣施以杖责,而且成了家常便饭一般,“每于殿廷打人,一日之中,或至数四”,这三天两头的在朝堂之上,棒打朝臣,各说各有理,但还是拗不过皇帝一家独大,他后来还诏书声明:“其诸司论属官,若有愆犯,听于律外斟酌决杖。”

有明一朝的廷杖之刑。

不过,虽说廷杖早已有之,但真正“发扬光大”应该是到了大明朝之时,那确是皇帝们的首选“家法”。明朝《大明律》规定了笞、杖、徒、流、死五刑,不过终明之世,都在搞法外用刑,突出的表现就是廷杖制度。《明史》卷95 刑法志中记载,“虽‘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

君臣之间要的是面子还是态度 明朝皇帝为什么对廷杖乐此不疲?

朱元璋登基之后,就开始施行廷杖的先例,其亲侄子朱文正都没能幸免,那身边的大臣们就更不用说了。洪武八年(1375年),当时的刑部主事茹太素因为上疏太啰嗦,惹恼了朱元璋,因此成了大明朝接受廷杖之责的第一人。后来到了洪武十四年(1381年),工部尚书薛祥就被杖死在廷上。永乐时期,明朝迁都北京,朱棣就将午门前的西樨下(有说是午门外的御路东侧),作为了行廷杖之刑的固定场所。执行人员是锦衣卫校尉,监刑人员则是司礼监的宦官。这时候,说不定哪天朝堂上,某位大臣出言不慎惹怒的皇帝,就会被拖到门外一顿痛打。几十棍大棒下来,对那些个整日舞文弄墨的明朝文官们来说,其惨象可想而知。

到了宣德皇帝朱瞻基在位时,是“殿陛行杖,习为故事”,看来,这个时候廷杖之法已快成了君臣之间的家常便饭了。正统年间,王振擅权,“殿陛行杖习为故事”。 正统二年(1437年),右都御史陈智弹劾英国公张辅回奏稽延, 并弹劾科道不举奏,于是杖责御史、给事中各二十。

《明史·何观传》中记载,“景泰二年(1451年)观劾尚书王直辈正统时阿附权奸,不宜在左右。中贵见权奸语,以为侵己,激帝怒……下观诏狱,杖之”。而且,在明代宗亲生儿子死后,无人继承太子之位时,曾有大臣提议恢复被废黜的明英宗儿子的太子之位,引起明代宗猜忌,于是他乞灵于廷杖,凡是上言复储的,一律予杖,并加以贬谪。

君臣之间要的是面子还是态度 明朝皇帝为什么对廷杖乐此不疲?

明代焦竑的《玉堂从语》中还记载一件让人感觉离谱的事情。成化二年(1466年)元宵节时,明宪宗宣扬政绩,办个花灯烟火大展,就给阁臣们安排了个任务,让各位大臣开动大脑赋诗歌颂,结果编修章懋、黄仲昭、检讨庄昶不配合皇上,认为明宪宗这是美化自己,铺张浪费,劳民伤财,于是反对朝庭举办灯彩焰火的活动,也不愿意撰作粉饰太平的节庆诗词,反而谏阻应当停止举行。结果“言过直,上怒,杖之阔下,皆滴补外,时称三君子”。 这其实是成化朝初期,阁部大臣内部政治斗争的一次外在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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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真正无廷杖之刑的时期是在明孝宗在位的弘治时期。可惜到了后来,这种风气反而更加登峰造极,大臣们被廷杖者不计其数。这种法外之刑之残酷,亦被宦官、厂卫机构当作打压外臣的一种重要工具。朱国祯的《涌幢小品》中描述说,“成化以前,凡廷杖者不去衣,用厚绵底衣,重毡迭祀,亦辱而已。然犹卧床数月,而后得愈。正德初年,逆瑾(刘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可见在成化朝之前,廷杖之刑还不会褪了裤子直接打屁,而在正德年间刘瑾专权后,这种刑罚得以花样翻新,进一步升级。到了正德、嘉靖两朝不仅次数最多,而且规模也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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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宗南巡之争

正德初年,内阁首辅、四朝老臣刘健因明武宗玩物丧志,刘瑾等奸佞趁机干预朝政,多次上疏,要求革除弊政,没曾想,明武宗朱厚照并不理会老师,继续我行我素,看到皇帝如此不争气,刘健、谢迁定以退休回家相谏,没曾想明武宗后来真的同意他致仕回家了。没有辅政大臣的谏阻,明武宗为人处事越来越不靠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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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四年(1519年)三月,明武宗意欲南巡,朝野哗然。或许因为武宗从来是放荡不羁,不愿意受那些封建礼仪条条框框的管束,曾溜出宫门到处转转。此前已经到宣府、大同、太原、榆林等地巡边,民间搅的是鸡飞狗跳。结果是黄巩、陆震等大臣联名上疏劝阻,此后,又有吏部、礼部、刑部、兵部等大臣也是联名谏阻武宗的这次南巡计划。这么多的大臣来反对自己南巡,明武帝与一众宠臣读后纷纷大怒,认为要严惩这些多嘴的大臣们,于是“下兵部郎中黄巩六人于锦衣卫狱,跪修撰舒芬百有七人于午门五日”,明武宗以为把黄巩等人抓起来,舒芬等107位大臣午门外罚跪五天就都老实了,没想到还有大理寺正周叙等三十多个大臣敢连名上疏,反对自己。于是又把周叙等人继续追加罚跪,于是这些大臣们是白天罚跪,晚上关监狱里,弄得其他大臣也不敢再多说什么。后来,金吾卫都指挥佥事张英打算以死进谏,结果被杖刑八十下后身亡。五日罚跪结束后,前后被廷杖者达146人,各施杖刑三十下,结果当庭杖死了11人。此后,其他官员贬得贬,降薪的降薪,史称“武宗南巡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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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礼议之争

而嘉靖在位的四十多年间,廷杖俨然成为家常便饭。其中的大礼议之争,其规模之大,死亡大臣之多,又一次打破了明武宗的记录。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明武宗朱厚照突然驾崩,可是他没有儿子,导致皇位空着,于是在皇太后张氏和大学士杨廷和的支持下,决定把兴献王朱祐杬(明孝宗朱祐樘的弟弟,明武宗的叔叔)的儿子朱厚熜(也就是朱厚照的堂弟)过继给已经死去明孝宗。这样按照“父死子继”“兄死弟及”关系的话,朱厚熜和朱厚照就从堂兄弟变成亲兄弟了,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继承帝位了。于是,正德十六年(1521年)四月,朱厚熜即位,这就是明世宗嘉靖皇帝。

君臣之间要的是面子还是态度 明朝皇帝为什么对廷杖乐此不疲?

按照此前杨廷和等人的观点,朱厚熜即位后,是要改认自己的父亲的,就是承认明孝宗朱祐樘为父亲,而自己的亲生父母改称“本生父母”。不过朱厚熜当时十四岁的人了,让他改口不再认自己的亲爹妈,他肯定打心底不乐意。等到他顺利登基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下旨免去了“本生”的称呼,不仅如此,嘉靖还想给亲爸兴献王朱祐杬追加皇帝的谥号。

显然,嘉靖其实不承认再做明孝宗的嗣子,这一举动显然是违背了此前皇太后和杨廷和等人的意图。因此,舆论哗然而起,守旧的群臣们认为明世宗的做法不合封建大礼,违反了皇家礼法。后来,新科进士张璁则趁机上疏支持明世宗。此后,朝野之上形成两派,嘉靖皇帝趁机大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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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事情成了大臣们心头的一道坎,没事就给嘉靖上疏说叨说叨,这时的嘉靖地位已经稳固,不想再听杨廷和等人的劝谏,借机同意了杨廷和致仕的请求。嘉靖三年(1524年)七月,以尚书金献民、侍郎何孟春为首的229位朝臣(《明史》中统计为此数字,史料记载不一,还有一说231人。),“俱跪伏左顺门力争。”,嘉靖皇帝起初还“追锦衣先执为首者”,想通过吓退朝臣们,没曾想这招儿不好使,“杨慎、王元正仍憾门大哭,众皆哭,声震阙庭”, 岂图哭劝皇上改变主意。这一下子把嘉靖皇帝给哭烦了,抓的抓、打的打,“杖五品以下丰熙等一百三十有四人,死者王思等十七人,于是里创吮血,填满犴陛,此其最酷者矣”。这也是明朝历史上最大的一起廷杖事件,导致其中16被杖死。

此后,嘉靖年四年、十三年、十九年、二十年、二十二年,廷杖之事,习故为常。有学界观点统计,总计嘉靖一朝被廷杖之官员,不下数百人次,有的父子同朝俱受杖责,有的一生遭两次甚至三次笞辱。

君臣之间要的是面子还是态度 明朝皇帝为什么对廷杖乐此不疲?

到了万历时期,廷杖之风仍十分炽烈。据《明史·刑法志》记载,仅万历十二年(1584年)至三十四年(1606年)间,内外宫杖戍为民者就有140人。天启年间,魏忠贤专权,廷杖更加频繁,一些皇亲国戚也没能幸免。一直至崇祯明亡之时,这种制度沿袭二百多年都没有终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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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一次次廷杖事件背后,可以说是封建皇权专制的集中体现,通过廷杖笞辱,不仅打压了士大夫阶层,堵塞了言路,更导致君臣之间丧失了起码的信任,激化皇帝与大臣间的不信任。而这种不信任也使得宦官势力得以有机可乘,祸乱朝政,加剧了明朝吏治的黑暗与动乱。这种凌驾于正常法律体系之上的刑罚,也成为了政治斗争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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