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下达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3个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试点县、14个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9个现代竹业重点县建设。其中,安排永安市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试点补助资金1000万元,宁化县200万元,清流县280万元,尤溪县365万元,沙县335万元,将乐县200万元,三元区240万元。

2019年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6号)中,对2019年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分配。

2019年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有关市、县 竹产业发展专项 备注
小计 其中:正向激励
合计 10000 1805
一、福州市 620 250
闽清县 400 250
罗源县 220
二、龙岩市 1300 485
长汀县 365 110
武平县 335 80
漳平市 300 250
连城县 300 45
三、三明市 2620 190
永安市 1000 一二三产融合
宁化县 200
清流县 280
尤溪县 365 110
沙县 335 80
将乐县 200
三元区 240
四、南平市 5460 880
邵武市 460 350
建阳区 200
顺昌县 1000 一二三产融合
建瓯市 545 80
浦城县 580 45
武夷山市 540 250
光泽县 605 110
松溪县 530 45
政和县 1000 一二三产融合

资金将用于哪些方面?

2018年印发的《福建省省级财政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

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补助资金

竹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用于支持重点县(市、区)充分利用当地笋竹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一二三产业联动与融合,延长笋竹产业链,推动笋竹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笋竹精深加工附加值,促进当地竹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相关的补助,重点包括竹山道路、丰产竹林、笋竹产业园区建设、关键技术、设备的研发购置、品牌建设、电商平台建设、竹旅游竹文化产业融合等

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资金

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用于支持开展竹山机耕道建设与维修、竹林培育相关设施设备、笋竹培育新技术推广与使用、笋竹采运新工艺新技术、丰产竹林示范片经营措施等的补助。

补助对象为国有林场、集体组织、农民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等

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补助资金

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补助用于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研发,已建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维护运营,以及对开展森林认证、争创品牌和企业引进关键技术设备的补助。其中:

(一)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研发:主要用于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的相关仪器设备采购,购买专利技术(经知识产权部门认定)和新产品的开发。购买研发仪器设备、购买专利技术和委托开发新产品,补助标准不超过支出额的50%,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公共服务平台:对获取补助已建立的展示展销平台可以安排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宣传推介、展品添置、设施维护等支出;

(三)森林认证:开展竹林和企业产销链认证的,按实际支出经费的5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四)争创品牌:对获得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的笋竹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五)设备引进:用于支持笋竹加工关键技术的设备购置,补助标准按设备采购金额的30%给予补助。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国家推广的竹缠绕复合压力管等重大项目适当增加。生产有机燃料等低端产品加工设备不予补助;

补助对象为规模以上企业且安全生产达三级以上标准;新设立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应达500万元以上。获得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优先。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以及被安监、工商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予补助。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网站 福建三农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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