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李青山律師。歡迎收聽有律在好好學習獨家出品的“新手律師必修課”。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主題是:律師是商人嗎?

社會上的很多人,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角色定位是比較模糊的,比如有的當事人會問我,李律師,我在工商局的網站上怎麼查不到你們律師事務所啊?他之所以這麼問,是因爲他認爲律師事務所就是一個企業,律師好像也是商人。其實,很多朋友在進入律師這個行業的時候,對律師職業的認識也是不清晰的。對律師事務所是否具有商業屬性,也並不是很清楚,對律師服務的定位也不是很明白。

按照律師法的規定,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爲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從法律對律師的定位來看,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作爲法律服務的提供者,確實具有商人的部分屬性。比如,他通過提供法律服務,收取律師費,獲得報酬,交易的特徵很明顯。

既然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具有商人的部分屬性,就要大大方方地承認律師商業行爲和商業考量的合理性。我從兩個方面來告訴你爲什麼:

第一,律師的主要生活來源就是律師費,因此律師收費天經地義。在法律工作者這個全體內,法官、檢察官、警察,都有國家財政給發工資。但是,國家財政是不給律師發工資的(這裏有兩個例外情況,其一是剛恢復律師制度的時候,律師還是國家的法律工作者,是佔行政編制的,律師的工資是由國家財政負擔的,但這種情況已經很少了。其二是現在的公職律師,是由國家財政發工資的。),其他律師只能靠收律師費來生活。所以,律師收費無可非議。很多律師朋友,在談到收律師費時,覺得很難爲情,好像覺得自己很俗。這種心態可以理解,中國的知識分子,受傳統義利觀的影響很大,往往羞於談錢。所以,這種心態的改變,大概需要一個過程。

第二,律師收費要考慮案件的複雜程度、難易程度、案件大小等因素。不同的案子,收費也就不同。同樣是刑事辯護案件,有的案件收費可能是1萬元,有的可能是50萬元。同一個案子,不同的律師,因爲水平不同,收費也不一樣。這裏面就是有商業考慮的。這一點,和其他法律職業也不一樣。一個法官,你辦理的案子不論多簡單,或者多複雜,都不會因此而減少工資或者增加工資。

作爲新入行的律師,要看到律師職業的商業屬性。律師職業並沒有崇高到不食人間煙火。而作爲當事人,也不要覺得律師收費了,形象就不光輝了。有一位律師朋友曾遇到過一位來諮詢的當事人,諮詢完了後,律師朋友說,你要按照規定交諮詢費,沒想到這位當事人竟然說:沒想到你也是要收錢的律師!你和別的律師沒什麼區別!這種說法,如果不是裝傻充愣,就是對律師職業的不理解。

既然律師職業具有商業屬性,那作爲一名律師,就要具備商業頭腦,具備一定的業務推廣能力和商業談判能力。如果不具備這兩種能力,那麼不論你的專業技能和專業知識多麼厲害,你最後也不會有案子辦。我經常和自己的實習律師講,不論你的本事多大,你的業務能力多強,但是如果你沒有案子可辦,那麼你學的那“十八般武藝”就是“屠龍術”,技藝雖高,無龍可屠。

這裏首先是業務推廣能力。當你還是一名新手律師時,你在社會上並沒有知名度,人家並不知道你是律師。所以,你要用適當的方式,通過適當的途徑,讓潛在的客戶不但知道自己是律師,而且能充分了解到自己的專業特長和相關業績。

其次,當案子來了以後,你要具備一定的談判能力。在和當事人交流、協商時,不要張口閉口談律師費。其實當事人看重的是你的專業能力、敬業精神和職業操守。所以,你在和當事人探討案情時,要向他展示出你高超的專業水平、讓人放心的敬業精神、令人欽佩的職業操守,一句話,讓當事人信你、服你。在這個基礎上,再談案子的委託和收費問題,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如果當事人通過和你談話,覺得你根本不行,辦不了事,那你就不要談律師費了,你收的再低,他也不會委託你。那些個資深大律師,實際上也是談判的專家。

雖然律師職業有其商業屬性,但是,絕對不能把律師等同於商人,也不能把律師的執業活動完全當成生意去做。如何把握好這中間的度,你可以從四個方面着手:

第一,業務推廣要注意方式方法。

我個人認爲,律師在向社會推薦自己時,有些方法是不能用的。比如,在電線杆上貼廣告這種方法,別的企業可以這麼做,甚至托福考試培訓班也可以這麼做,但是律師不能這麼做。如果有律師這麼做了,那這是在自我貶低,我想,不但拉不來業務,還會給自己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大家可以想一想,誰會在電線杆上看廣告找律師呢?誰會放心地把案子交給這樣沒飯喫的律師承辦呢?我曾經看到這樣一幅場景:在北京一家看守所的大門外,一位律師擺了一張桌子,上書“某某律師,某某大學刑法學碩士,專門辦理會見”。這種方式雖然方便羣衆請律師,但問題是,羣衆會請這樣的律師去給自己的親人辯護嗎?

當然了,律師在宣傳自己時,也不能自吹自擂。比如,有的律師在宣傳自己時,冒天下之大不韙,說自己是“某某領域第一人”。這種宣傳方法,不但讓人反感,當事人也不一定相信,而且還涉嫌違規,可能會被紀律處分。

第二,律師在接受委託的時候,要有底線。

律師在接受委託、辦理法律業務時,有兩個底線不要突破。第一個底線是不能用違法、甚至犯罪的方法賺錢。律師是法律工作者,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是律師追求的社會價值和目標之一。因此,如果當事人的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是當事人提出了違反法律的其他要求,那麼作爲律師,該拒絕時,一定要堅決拒絕,不能爲了律師費而放棄自己的原則和底線!比如說,現在出現的“套路貸”,有些法律方案就是個別律師設計出來的,然後被犯罪分子拿去用了,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從事犯罪活動。剛開始做律師的朋友,即使沒有案子做,也千萬不要觸碰這條底線。我也經常告誡我的實習律師,作爲律師,如果你用犯罪的方式去賺錢了,那你實際上沒有必要去做律師。

第二個底線是要有尊嚴的賺錢。普通商人爲了做成一筆生意,可以給交易對相陪着笑臉,甚至請客送禮,這都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但是,律師絕對不能這麼做。律師不能爲了接案子,對當事人低頭哈腰,哪怕當事人是達官顯貴。律師不能主動向當事人提出承辦法律業務,沒有這麼做的。律師接受委託的前提,應當是當事人已經提出了委託意向,律師纔可以接受委託。如果一個律師,主動向當事人提出辦理相關法律業務,那是相當掉價的。

第三,律師是以當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爲目標,而不是以自己利益最大化爲目標。

作爲商人,謀求的是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作爲律師,你一旦簽訂委託合同,收取律師費之後,你的利益範圍就已經固定化了,你不能在思考着從當事人那裏獲得利益。當你看到當事人因爲你的法律服務獲取巨大利益時,你不能覺得自己虧了。爲此,法律專門規定,律師不能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不得接受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託人的權益。作爲律師,要堅守“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原則。

第四,有的案子即使不收律師費,也要盡心盡力去辦。

商人的目標就是爲了賺錢,所以,如果一筆業務賺不到錢,他完全沒有必要做這筆業務,別人無權對此進行指責。但是,律師不一樣,有的業務,即使不賺錢,律師也要認真去辦。這是社會對律師的特殊道德要求,甚至是法律義務。例如,對於可能被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或者是沒有經濟能力請律師的特殊人羣,司法行政機關可以指定律師提供法律援助,律師必須接受指定,不能因爲這些案子賺不到錢而拒絕辦理。

綜合前面所講,作爲一名律師,既要大方地承認咱們這個職業的商業屬性,鍛鍊好自己的業務推廣能力和商業談判能力;同時把握好這中間的度,守住底線,尊重職業操守,我想,作爲新手的你也一定能快速成長。

好了,今天我就和大家聊到這裏。下次我要和大家分享的話題是:律師的格局與高度。

謝謝大家,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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