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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改判38分鐘,顧案回首14年

過去的顧雛軍。圖/網絡

【關注】改判38分鐘,顧案回首14年

4月10日上午9時30分,顧雛軍等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再審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公開宣判。

“原審被告人顧雛軍、劉義忠、姜寶軍、張細漢虛報註冊資本的行爲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原審被告人顧雛軍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10時08分,宣判結束。

38分鐘,顧雛軍再審案以撤銷顧雛軍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犯挪用資金罪,由原獲刑10年改判5年而塵埃落定。

而這短短半個多小時背後,是顧雛軍案訴訟之爭的14年,也是與民營企業家命運息息相關的這些年。

【關注】改判38分鐘,顧案回首14年

如今兩鬢花白,因中風後遺症導致一隻眼睛睜不開的顧雛軍,難以想象十多年前的他是何等的意氣風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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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鹹平與顧雛軍。圖/網絡

2000年初,顧雛軍自1995年一手創立的格林柯爾在香港創業板上市,此後“格林柯爾系”勢頭強勁,先後收購科龍電器、美菱電器、亞星客車、襄陽軸承等,成爲冰箱和大型客車行業領頭羊。至2004年鼎盛之時,顧雛軍坐擁5家上市公司,次年初,其登上“胡潤資本控制50強”榜首。

就在顧雛軍及其集團如日中天之際,一場辯論改變了顧雛軍的人生,也使得“國退民進”的國企民營化停下了腳步。

2004年8月,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郎鹹平發表題爲《格林柯爾:在國退民進的盛宴中狂歡》的演講,質疑TCL、海爾、科龍等國有企業被賤賣,直指顧雛軍以“七板斧”侵吞國有資產,在“國退民進”過程中席捲國家財富。

相較於沉默的張瑞敏、李東昇等人,顧雛軍隨後正面回應質疑並以涉嫌誹謗罪在香港起訴郎鹹平,要求其刪除演講並道歉,就此拉開“郎顧之爭”序幕,此後擴大成一場波及整個經濟學界的“國企改革大辯論”。

顧雛軍商業版圖的發展確實伴隨着當時國有企業改革,“國退民進”的浪潮。

1995年後,我國國有企業經營狀況持續惡化,幾乎到了難以爲繼的地步,當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份報告顯示,國有企業虧損面超過40%,企業負債率平均高達78.9%。

此後,產權改革成爲主旋律,1997年,中共十五大決定對國有經濟佈局進行戰略性調整,國有企業退出競爭性行業。1998年至2003年間,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戶數從23.8萬戶減少到15萬戶,減少了40%。

彼時,中國民營經濟處在春天期,地方政府與民營資本圍繞招商引資和國資轉手進行得如火如荼,諸如仰融、唐萬新、張海等一大批民營企業家名噪一時。

而隨着國有企業改制,長期積壓的下崗失業、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也逐漸到達爆發臨界點。就在郎鹹平發表演講前夕,2004年4月,民營企業江蘇鐵本鋼鐵有限公司未經國家有關部門審判開建800萬噸鋼鐵項目的“江蘇鐵本事件”,被定性爲“一起典型的當地政府及地方有關部門失職違規,企業涉嫌違法違規的重大事件”,國務院強調處理此案是“當前加強宏觀調控”的重要措施,經濟政策的風向似乎發生轉變。

2005年5月,科龍電器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同年7月,顧雛軍因涉嫌虛假出資、虛假財務報表、挪用資產和職務侵佔等罪名被正式拘捕。

在顧雛軍及其商業王國墜落的同時,德隆唐萬新、鐵本戴國芳、託普宋如華、健力寶張海等一批民營企業家也紛紛倒下。2004年,戴國芳因涉嫌虛開抵扣稅款發票被刑拘,唐萬新因公開對涉嫌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非法獲利罪被拘捕,宋如華出走美國;2005年,張海因涉嫌以做假賬、虛假投資、侵吞健力寶資金等被立案調查。

2008年1月,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顧雛軍案作出一審判決,顧雛軍因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款680萬元。

顧雛軍提出上訴後,2009年3月,廣東省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2年9月6日,顧雛軍刑滿釋放。一個多星期後,顧雛軍以頭戴“高帽”喊冤重返公衆視野,稱其無罪並舉報四名證監會官員。同時,顧雛軍向最高法提出申訴,開始其長達數年的申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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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雛軍。圖/網絡

2014年1月,顧雛軍的申訴請求獲得廣東省高院受理。

而直至2017年12月28日,顧案才迎來最重要的轉折。最高法宣佈依法再審張文中、顧雛軍等重大涉產權案件,在此之前,該案已被廣東省高院延期了16次。

顧雛軍案件得以再審,則與近年來我國民營經濟政策和產權保護制度發展不無關係。

2016年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出臺,指出“要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堅持有錯必糾,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一批侵害產權的案例”。

2017年9月末,民營企業家們再次迎來一份大禮,《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發佈,這是建國以來,中央首次以專門文件肯定企業家的價值和地位,提出“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的長效機制”。

就在顧案宣佈再審前夕,12月20日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支持民營企業發展,落實保護產權政策,依法甄別糾正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案件。此時,民間投資佔全社會投資的比重達六成,創造80%左右的社會就業。

2018年1月,最高法發出《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爲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通知》,要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爲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當月,最高檢宣佈成立專門辦案組,依法對張文中案、顧雛軍案同步進行審查。

同年6月13日,顧雛軍等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再審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開庭審理,而張文中已在5月被改判無罪。庭審持續了兩天,近30小時的庭審直播獲得數百萬瀏覽量。

“沒想到判決結果是這樣,原以爲會全部無罪。對於國家賠償,我並不看重。”今天得到再審判決的顧雛軍未能全部如願,但顧案爲民營企業產權保護帶來了希望。

—END—

來源 | 最高人民法院網站 南方週末 中國經濟週刊 騰訊財經等

責編 | 吳昊 王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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