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訊)

11月2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公示了對網銀在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網銀在線)的行政處罰決定。該公司因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被罰2943.26萬元。

就上述處罰信息,網銀在線方面向觀察者網表示,2017年網銀在線因部分商戶准入環節出現疏失,造成個別外部不法商戶利用相關交易通道進行違規交易。該業務內部排查發現問題後已全部關停,商戶全部清退。

該公司表示,將對業務管理進行嚴肅反思和整改,對給行業帶來的負面影響深表歉意。網銀在線支持、擁護、認可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處罰決定,並真誠的感謝監管部門的指導。具體處罰相關信息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示內容爲準。

上述處罰的依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觀察者網查詢發現,該條指出:有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或者以欺騙手段將境內資本轉移境外等逃匯行爲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調回外匯,處逃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1年5月3日,網銀在線在央行《支付業務許可證》首批名單之列,2014年獲得國家外管局頒發的"跨境支付牌照"。

值得一提的是,除網銀在線外,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時公示了拉卡拉、易寶支付因超限額購付匯被罰。

罰單信息顯示,拉卡拉因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超限額購付匯,被處以罰款83.87萬元;易寶支付因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超限額購付匯,被處以罰款36.06萬元。處罰依據皆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公開信息顯示,拉卡拉成立於2005年,2011年獲得支付牌照,2014年獲得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業務試點資格;易寶支付成立於2003年,2011年獲得支付牌照,2013年獲得跨境支付業務許可。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