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江西奉新县有一个庄稼汉名叫李二,娶了一个姓刘的女子,刘氏嫁入李家以来还算是贤惠,但是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每当夜里点起蜡烛时,如果有飞蛾到来以后,她必然会拔下发簪,将飞蛾挑在火上活活烤死。

在家里,李二时常劝她:蝼蚁飞蛾皆是命,何必要如此残忍呢?

刘氏却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些蝼蚁愚愚昧昧,不如早日超度完事儿。

女子烧飞蛾遭报应,最后神秘自燃……

这在农村本来算不得什么大事,李二也就劝劝并未在意,不知不觉两年过去,刘氏终于怀孕了,这在当时可是传家香火的大事儿,大家自然也就好好伺候着,简直是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生怕有一点闪失。

但是刘氏怀孕四个月以后,却一直闷闷不乐,甚至每天茶不思饭不想,家里人很是奇怪,赶紧问刘氏到底哪个环节出问题了。

刘氏回答道:“平时都喜欢拔下发簪将飞蛾挑在灯下,看着飞蛾挣扎心中便就无限痛快,可是现在怀孕以后行动不便,再也难以捉住飞蛾,所以感觉到闷闷不乐。”

女子烧飞蛾遭报应,最后神秘自燃……

李二劝导:“做这种事本来就是杀生有损福报,现在怀孕了更需要为孩子积德,还是算了吧!”

奈何刘氏一天天憔悴下去,家里婆婆婶子见状于心不扔,于是用蚊帐做了几个小网兜,专门捉飞蛾给刘氏烤着玩,还别说,这样一来,刘氏也就迅速有了精神头,吃饭睡觉都非常香,一晃又过了五六个月,刘氏临盆待产,李家赶紧找来接生婆,一家上下围绕着产房团团转。

李二作为丈夫,自然一直在门外守着,奈何白天确实耕地劳作太过疲惫,到了二更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就这样,大概四更时分,李二醒了过来,却发现家里不对劲儿:到处一片寂静,产房虽然灯火通明,但是没有半点声响。

女子烧飞蛾遭报应,最后神秘自燃……

李二赶紧撞开房门,只见刘氏已经死在了床上,从左臂到左手全部被烧毁,唯剩一点烧焦的骨头。其他人也全部莫名死亡,所有人都还保持着生前的姿势。

李二后悔不已,但也没有办法,只好草草将所有人一并掩埋。迅速将房屋卖给了一个外地商客,本人最后也不知所踪。

当地一个老和尚听说此事,忍不住叹息:“如果孕期不乱杀生,也许母子尚有余福得以保全,但是孕期依旧不思悔改,那就谁也救不了啦!”

女子烧飞蛾遭报应,最后神秘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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